铁腕出击扫黑除恶 利剑高悬“打伞破网”
——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纪实
桂林日报
2021年04月08日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古国章(右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专题汇报会上,听取专案组逐个汇报案件进展情况。
3月29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上,桂林市纪委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在联席工作会上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助配合机制进行讨论。
本报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廖斌 俸林嘉 文/摄
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会上,桂林市纪委作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36个集体(包括专案组)之一,被授予“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主任古国章代表桂林市纪委赴京领奖。
这一沉甸甸的荣誉是对桂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充分肯定。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立足职能职责,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精准执纪执法,深化“伞网清除”,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6件,涉及处级干部14人、科级干部8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3人、组织处理25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压实政治责任 高位谋划凝聚合力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黑恶不扫,民心难安。市纪委监委始终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作为重大使命担当,摆在突出位置去抓部署、抓推动、抓落实。
市纪委五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重点部署,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印发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推进专项斗争。将“打伞破网”工作列为市纪委监委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制定《桂林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和《落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斗争方向。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先后5次作出批示,并深入灌阳、平乐等多个县区、乡镇村屯一线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重点行业部门调研,督导案件查办。
市纪委将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纳入全市年度党建工作要点,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的必述事项,压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主体责任。对保护伞“零立案”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对策,补齐工作短板,于2019年6月全部消除保护伞“零立案”空白点。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实施签字背书制度,督促各级公安、检察院、法院逐案签订承诺书1006份,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前沿,用责任落实推动任务落实。
紧紧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专项斗争的职责要求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委主动强化与政法机关的信息沟通和日常工作协调,出台《关于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协作配合制度》等6项制度,与政法机关建立了问题线索双向移送、会商研判、协同办案工作机制,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如,办理公安部督办的广西第一案“李佳案”,在市公安局查处李佳涉黑涉恶团伙的同时,市纪委监委也已掌握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涉嫌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并及时依法采取留置措施,在突破刘永祥案后,向公安机关提供了大量涉及“李佳案”的线索和证据材料,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关“打伞破网”与公安机关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双线齐头并进的局面。
强化精准监督 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
2019年10月,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曝光桂林李兴勇等2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成立联合专案组,坚持“一案三查”,对灵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宝毅采取留置措施,并查实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辖区内卖淫、赌博等场所的“保护费”,充当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问题……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采取的具体行动。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充分运用互联网、新媒体举报平台强化宣传,鼓励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积极举报。在《桂林日报》“清廉桂林”网站等主流媒体专门开通“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举报窗口”,受理群众举报反映。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06条,形成了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局面。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强化逐案过筛,会同政法机关先后两次组成10个联合督导组,对全市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的涉黑涉恶案件和2018年以前已经立案但目前仍处于公诉、审判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开展逐案过筛专项督导,严格实行“底稿制度”“阅卷记录制度”,逐一查阅政法机关涉黑涉恶案件的案卷笔录、证据材料等,询问有关案件承办人和相关证人,提审有关犯罪嫌疑人。如,通过对谢明强“修仁帮”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进行筛查,掌握荔浦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覃健军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进一步查实其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事实。
通过监督检查、蹲点督导、专项巡察等方式,市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的力度,广泛收集、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阳朔县遇龙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执法大队中队长黄远勇利用工作之便,在整治阳朔县白沙镇山口自然村非法竹筏漂流工作中,收受黑恶势力好处费并为其通风报信,致使该县整治遇龙河旅游秩序行动多次扑空。鉴于竹筏民工流动性大,取证较为困难,市纪委监委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短时间内查清了黄远勇等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并依法惩处,取得良好效果。同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了雁山区城市管理局副主任科员陆某和、平乐县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某一、灵川县水利局水政股负责人李某涛等行业部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包庇纵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27起。
精准执纪执法 深化“伞网清除”
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危害一方,关键就是“保护伞”深居幕后、暗中扶持。如果不斩草除根,黑恶势力就会树倒根存、禁而不绝。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一网打尽”。如,在侦办“李佳案”背后的“保护伞”刘永祥一案中,循线深挖出永福县罗锦镇派出所原所长李靓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李佳团伙成员所送“保护费”共24万元并为其经营的赌博游戏机室及赌场提供庇护。同时,还发现市刑侦支队四大队原大队长肖翔、永福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副大队长廖双双为李佳及团伙成员充当“保护伞”问题,李靓、廖双双、肖翔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的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狠抓直查快办。对上级纪委转交办、督办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重大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加大提级办理、直查快办力度,有效防止各项干扰。如,资源县公安局大合派出所原所长刘志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后,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分别对该案件作出批示,要求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严惩不贷。根据批示要求,市纪委监委直接组织指挥,发现刘志新为唐源平开设赌场充当“保护伞”收受30余万元问题,并迅速对刘志新、唐源平、唐时生等相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在短短一个月内,查处了资源县公安系统多名干警违纪违法问题,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线索,公安机关打掉了多个开设赌场的黑恶势力团伙。
“我们在执纪审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既查处涉黑涉恶的党员干部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又追查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还倒查属地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坚持“一案三查”,在侦办黑社会组织“李佳案”中,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永福县公安局原主要负责人王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在查处资源县公安局大合派出所原所长刘志新、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刘某等人涉黑涉恶违纪违法案件中,对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资源县公安局3名主要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助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办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件约占全区三分之一,严肃查处了中央督导组重点关注的广西南宁“博白帮”、防城港陈基福“走私帮”、梧州黎健坤“采砂帮”等涉黑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9人,涉及防城港市纪委原副书记姚佩衡、防城港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桂宝东等处级干部7人,办案节奏快、质量高,为自治区“打伞破网”贡献桂林力量。
注重以案治本 深化综合治理
“在去县纪委的路上,我内心是挣扎的、懊悔的,会上提到的‘有问题是躲不过去的’‘两种态度两种人生’时时在耳畔回响,给我极大的震动和警醒。”2019年6月10日,市纪委监委以对灵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宝毅的留置为突破口,部署召开灵川县公安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敦促42名公安干警主动到县纪委监委交待问题,共上缴违纪金额180余万元。
在推进专项斗争过程中,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以案治本,深化综合治理。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开展以案明纪主题教育活动,如针对部分县(市、区)存在“系统式”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市纪委监委会同有关部门分别到永福、资源、灵川县开展警示约谈,带动全市开展警示教育会18次,先后共有96名公职人员向纪委主动交代问题,上缴违纪款317.07万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精心选取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通过下发通报的方式,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查办案件警示震慑作用。2018年以来,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7批次25起。对已经查清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通过清廉桂林网站、桂林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适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激发推动工作的强大正能量,积极在中央、自治区和市级新闻媒体平台上稿工作动态和宣传报道,持续深入宣传“打伞破网”成效,不断释放信号,形成强力震慑。
坚持以案促改,树立“靶向治疗”思维,一手抓惩一手抓治。针对查结的典型案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8份,督促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0次,对存在的监督盲区和管理漏洞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
“荣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殊荣,这既是鼓励更是鞭策。下一步,我们将坚决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铁面执纪,有‘伞’必打、有‘网’必破,精准‘打伞破网’,一以贯之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深化以案促改,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推进长效常治,持续净化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