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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2023年04月04日

电线杆突然倒下 女子不幸被电线勒脖身亡 谁该负责?

部门调解未果 建议走司法程序

桂林晚报      2023年04月04日     

  事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来宾市的杨女士在骑车上班途中,路边一根电线杆突然倒下,电线勒住她的脖子致其身亡。而在事发前,村民江先生驾驶拖拉机撞致电线杆倾斜。关于赔偿责任,杨女士家属、江先生与电线杆“主人”——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以下简称“广电公司来宾分公司”)各执一词。

家属:
电线杆所有方应担责

  据杨先生介绍,他的姐姐杨女士是来宾市兴宾区蒙村镇人,生前在一家糖业公司做季节工。
  今年1月7日上午9时许,杨女士骑电动自行车搭乘一名女同事到公司上班,当行驶至蒙村镇白沙大队苗圃场旁的065乡道时,路边一根电线杆突然倒下,电线勒住杨女士的脖子致其昏迷。女同事也被砸昏,电动车被砸坏。
  十几分钟后,其他工人上班路过见状,赶紧对杨女士进行抢救并拨打120。120医护人员赶到后,宣告杨女士经抢救无效死亡。女同事经抢救后,幸无大碍。
  来宾市兴宾区红河卫生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杨女士的死因是外伤。杨先生说,该电线杆是广电公司来宾分公司所有,他认为事故应由该公司负责。

村民:
事发前电线杆曾被撞歪

  记者了解到,事发前,村民江先生驾驶拖拉机撞过肇事电线杆致其倾斜。3月30日,江先生告诉记者,电线杆距离路边有两米,事发当天上午8时许,他开着拖拉机到该路段时,因拖拉机甩尾,不慎撞到电线杆,“当时电线杆只有一点倾斜,我就离开了现场”。当天上午10时许,他得知有人出事后,主动返回现场说明了情况。
  江先生认为,他对杨女士的死亡没有责任,没有证据表明电线杆是被他的拖拉机撞上后才倒下来致杨女士死亡的。
  广电公司来宾分公司网络建设运维部负责人盘先生告诉记者,事发后他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理。电线杆确实为该公司所有,但在使用期间,电线杆一直没有出现过问题。事发前,江先生曾驾驶拖拉机撞过电线杆。对于各方责任问题,他们无法通过协商自行定下来。镇政府工作人员组织三方调解,最后大家一致同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部门:
建议走司法程序维权

  参与调解的蒙村镇政府工作人员罗先生向记者介绍,今年2月、3月,镇政府先后两次组织涉事三方进行协商,当时他们主张三方分好责任后再谈赔偿问题,但各方对责任问题各执一词。两次调解不成后,已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记者了解到,目前,杨女士家人已委托律师准备起诉广电公司来宾分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95万余元。
  代理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广电公司来宾分公司是肇事电线杆的所有人和使用人,疏于维护,造成电线杆的倾倒坠落导致路人伤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即使有其他责任人,该公司也有赔偿义务,可在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据《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