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部门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工作
十类人群及小微企业可申请
桂林晚报
2024年08月19日
本报讯(记者唐霁云 通讯员文平)记者从桂林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获悉,日前,我市人社部门已启动创业担保贷款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十类人群及小微企业可申请办理。
据了解,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的个人应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
借款人主要包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刑满释放人员等十类人群。上述借款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五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另外,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据悉,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通过“广西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提交贷款申请,也可通过邮储银行、桂林银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3家经办银行提交贷款申请。个人申请需提供《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身份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小微企业申请需提供《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关材料、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承诺书等。具体申请事宜也可拨打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电话0773-2801681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