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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集中发证

第一批678户临桂村民喜领《不动产权证书》

桂林日报      2021年11月26日     

  临桂区五通镇江门村村民喜领不动产权证书。记者刘倩 摄

  临桂区中庸镇合峰村村民领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喜笑颜开。记者刘倩 摄
  本报记者刘倩 通讯员于玲
  “领到这个‘红本本’,心里踏实多了!从此我们农村宅基地和房屋也有了‘身份证’啦!”11月22日,临桂区中庸镇合峰村委上峰山村村民李玉英捧着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看了又看,喜上心头。“办这个证我们不用花一分钱,交材料也不用自己跑,现在办好了还送到我们手上,政府真是给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 
  当天,临桂区自然资源局“送证到村”“送证入户”,先后来到五通镇江门村委河坡村、中庸镇合峰村委东洲村、两江镇洲村村委下龙村等8个自然村,开展“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集中发证工作,第一批共678户村民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书》。据了解,截至目前,临桂区共完成了1206个自然村92000多座房屋的测绘工作,涉及农户约89000户,录入不动产权籍系统7万多条,权籍调查率达到97.45%,权籍录入率达到87%,力争在年底实现权籍和“应登尽登”两个100%。
  以往,农民持有的是土地证和房产证单一信息登记,而现在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则是土地与房屋信息一体登记,证载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两项权利。证书明确记载了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坐落位置等,其不动产登记单元号具有全国唯一性。
  “这对农民的个人财产所有权进行了明确,有利于解决土地纠纷,将进一步释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活力,助力乡村振兴。”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秦树成介绍,对于农民而言,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不仅明晰产权、依法认定农民的合法财产权利,还保障了村民利用农房抵押的可行性,推动“沉睡”的宅基地资产变成资金。
  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乡村振兴和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对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树立“持证用地”“依法用地”的法律观念起到重要作用。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把该项工作作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抓细抓好。
  为了确保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工作实效,在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指导和临桂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临桂区自然资源局成立了11个工作指导组,定向对接各乡镇,与乡镇派驻人员、村委干部形成现场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党员志愿者服务团队政策宣讲、发放宣传画册等方式,主动上门服务,引导农民从“要我办”转化为“我要办”;落实“每日一报”,利用“红黑榜”等方式传导压力,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因地制宜采取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向各乡镇分别派驻2至4名共39名工作人员,将业务办理延伸至乡镇;针对部分村民常年外出务工等情况,在每个自然村落实一名代办员,收集材料、送证上门,实现就近办、集中办。该局还为各乡镇配足不动产确权登记所需的设备,开通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的网络端口,全力提供设备和技术支持,大大提高了农民在不动产确权登记过程中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又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为了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临桂区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全局一盘棋,将服务工作主动前移;创新性地建立了农房确权登记“一件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将农房一户一宅确认、农房地籍调查审核确定、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统筹办理,便民利民。同时充分利用历史数据库的工作底图作为调查底图,简化流程将测绘、权籍调查、公告、确认、权籍录入、登记颁证等各阶段工作无缝衔接,促进了全区农房确权登记工作全面顺利铺开,实现土地资产变资金,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