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优服务 便民利企促发展
《桂林市政务服务条例》7月1日正式施行
桂林日报
2026年06月10日
本报讯(记者陈娟 通讯员廖冰)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经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桂林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政务服务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需求,总结利用我市“放管服”改革成熟经验,以法治手段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进民生福祉筑牢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于2026年2月28日经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全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吸纳各地各部门实践经验,历经多轮打磨完善,精准回应企业群众办事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是一部贴合桂林实际、聚焦民生需求、服务发展大局的务实管用良法。
《条例》共28条,构建起“政府领导、部门协同、基层延伸、全域覆盖”的政务服务治理体系,全面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事项管理、办理流程、便民举措、监督问责等全链条工作,既严格对标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改革部署,又融入桂林特色改革实践,实现政务服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聚焦规范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条例》明确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一网通办原则,推行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杜绝无依据增设办理条件、模糊材料要求等问题,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固化我市智能审批、数据共享改革成果,明确依托智能服务系统,推行智能预填、自动审批、进度可查等全流程线上服务,依托数据共享杜绝重复提交材料、变相增设门槛,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等制度,破解部门推诿、流程烦琐、超时办理等顽疾。
聚焦便民暖心服务,彰显民生温度。《条例》细化完善各类惠民举措。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明确政务服务场所无障碍改造、帮办代办、优先办理等服务;针对异地办事需求,设立跨域通办窗口;针对紧急办事场景,推行延时服务、错时服务、急事急办机制。创新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建立受理、转办、督办、反馈闭环机制,兜底解决群众办事疑难问题。同时结合桂林农业大市实际,规范农村集体资产数字化交易、涉农事项就近代办服务,持续赋能乡村振兴。
聚焦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市场发展。《条例》推出一系列利企改革举措。在产业园区设立一站式受理点,提供无偿政策咨询、帮办代办服务;推行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跟踪服务,实行并联审批、提前介入。固化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成果,推行“多证齐发”集成审批模式,大幅压缩项目审批周期。全面推行惠企利民政策“免申即享”,简化申报流程、精准直达兑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此外,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服务,推行“水电气网”联合报装,进一步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聚焦健全监督体系,压实工作责任。《条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问责体系。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名差评实行一日回访、限期整改、跟踪督办、公开公示。建立常态化效能监测、社会监督员、媒体舆论监督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同时明确各类违规履职情形的处置措施和法律责任,对增设办事条件、推诿扯皮、超时办结、重复索要材料等行为依法追责,以刚性约束倒逼服务提质增效。
良法善治护航发展,政务提质赋能未来。《条例》的即将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政务服务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下一步,我市将全面抓好《条例》宣传解读和落地实施,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补齐服务短板、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高质量政务服务助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