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尾鲴、光倒刺鲃、溪石斑鱼……这些漓江里多年未见的野生鱼群“游”回来了
“回归”的漓江鱼 你都见过吗?
桂林晚报
2023年03月01日
上接04版
期待更多漓江鱼“游”回家
越来越多的野生鱼种集群“重现”漓江让人欣喜,对此,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科专家侯德恩做了解读。
“野生鱼种集群‘重现’,可以看做是‘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野生鱼种集群之所以多年未现身,并不见得是在一定流域内灭绝了,而是因为整体数量减少,难以被人发现,导致产生‘消失了’的假象。”侯德恩说,“随着我市不断推进漓江生态保护工作,漓江生态环境持续得到改善,原本数量减少的鱼种集群恢复,并被目击到,这才出现了所谓的‘重现’。”
侯德恩表示:“野生物种群落‘重现’,是具有科研参考价值的现象,是衡量自然生态修复效果重要指标,也是渔业、鱼种资源恢复的重要标志。”
侯德恩指出,上述4次野生鱼种集群被目击的记录,显示这些野外鱼种集群进入成年期,还出现集群交配、繁殖的情况,这标志着这些鱼种在自然环境下的存活已进入健康正向循环。
接受记者采访时,恰逢漓江即将再度进入为期4个月的禁渔期。届时,我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侯德恩介绍,我市禁渔期制度从2011年开始实施,今年已经是第13个年头。据2011年的渔业资源普查显示,当时存有记录的漓江流域鱼种有70余种,但已经出现了因为过度捕捞导致渔业资源衰退的趋势。
“禁渔期有利于恢复鱼类种群,维护漓江水域生物资源多样性,改善渔业生态环境。”侯德恩说,“野外鱼种集群‘重现’的情况增多、渔民反映鱼类数量增加,这都印证了禁渔期制度对漓江生态修复的作用。”
侯德恩说,鱼类种群的增殖期周期一般为4至5年,这包括幼鱼长成成鱼的全过程,以及后续顺利繁殖的过程。换句话说,禁渔期制度实施这十几年来,在理想状态下,足够鱼种进行两到三次增殖。
“实施禁渔期的效果可能才刚开始显现,漓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还需要我们不断地付出努力,这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系统工程。”侯德恩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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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今起进入禁渔期
漓江的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禁渔期期间,桂林市管辖内陆所有自然水域和通江湖泊、库区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类型。
我市自2011年开始执行禁渔期制度,今年已经是第13个年头。今年2月13日起,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联合各城区分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桂林漓江风景综合执法支队开始组织本年度桂林市禁渔期预热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各城区,通过进村入户的形式,重点向漓江沿岸乡镇村屯市民发放《致市民朋友公开信》,进行禁渔期制度及渔业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确保禁渔期制度深入人心。
除此之外,生态分局民警还结合严打漓江流域非法捕捞的经验,以真实的抓捕案例,一方面联合市民,请他们积极提供办案线索;另一方面,在百姓中敲响警钟,植入执法必严、破坏环境必查的思想。
通过宣传活动,市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到关于禁渔期的各项政策法规,提高了生态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
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全市生态警察严打漓江流域非法捕捞,在漓江全流域禁渔期间共抓获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人员442人,收缴作案工具1516件(个),查获并放生鱼类、蛙类3100余斤。该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深刻意识到保护漓江的重要性,一方面不要以身试法,另一方面也加入保护漓江的行列中来,发现违法捕捞行为及时举报。
记者陆鑫 通讯员阳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