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培养“法律明白人” 打造“营商好环境”
桂林日报
2024年05月30日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终于可以安心回家啦!”日前,籍贯河南省泌阳县的农民工吕先生心情激动地给兴安县溶江镇的“法律明白人”表达感谢。
2023年6月,吕先生来到离家千里的溶江镇工作,在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约定每月薪资的情况下,公司一直以生意难做、暂时没钱等理由拖欠吕先生的薪资。无奈之下,吕先生找到了溶江司法部门寻求帮助。溶江法律明白人接到诉求后,立刻开展相关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凭借娴熟的调解技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如今在溶江,1257名“法律明白人”活跃在基层一线,无论是务工农民与公司的薪资问题,还是企业运营过程中遇到麻烦,群众总会想到找“法律明白人”。这是近年来兴安县积极落实市委政法委工作要求,创新举措,以法治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缩影。
□本报记者 黄敏
创新引领
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依法治理、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需要一支扎根基层、契合实际,群众身边找得着、用得上的基层依法治理队伍。
近年来,兴安县通过“多元化”联动,建立起“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村(社区)法律顾问—骨干法律明白人—一般法律明白人”四级联动工作模式,组织“三官一律”法律专家与骨干“法律明白人”建立“师徒结对”关系;并探索出“驻村法官+驻村辅警+法律顾问+村干部+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组团服务,积极构建横向互动协同复合治理。同时,选树“法律明白人”典型,发挥“领头羊”示范引领作用,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不仅如此,兴安县委政法委相关部门还积极鼓励和支持“法律明白人”参与“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实践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维权、理性表达合理诉求。优先推荐其中的优秀人员到村“两委”任职,开展法治宣传、参与村务管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多管齐下
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软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诚信社会、提升人民生活幸福感和企业获得感的根本所在。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求相关部门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此方面,兴安县委政法委相关部门多管齐下采取措施。
一是提供快捷高效的涉企案件诉讼服务。对涉企案件采取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服务,实现相对固定的审判团队进行快立、快审、快执。对涉企案件专门采用“绿章”制度,在卷宗上加盖绿色印章提醒主办人提速。
二是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业园区工作站作用。据了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业园区工作站集齐了“仲裁调解点”“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点”等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为园区劳动者和企业搭建起“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目前该工作站受理登记案件调解率达100%。
三是加强涉企矛盾预防化解。截至目前,县法学会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成员参与兴安县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决策5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1件。在兴安县工业园桂兴村片区、兴安县工业园C2区等民营企业集中区域,县公安机关派驻专门民警开展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更有效服务企业。
司法联动
保护漓江源头生态环境
作为漓江源头的所在地,近年来,兴安县把灵渠保护与提升及漓江源头猫儿山保护工作作为着力点,强化源头治理,坚定不移推进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当好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同时,兴安县委政法委相关部门也通过护航生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悉,兴安县建立了由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乡镇(派出所)中队、村(一村一辅警)组成的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涉生态环境类、涉林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日常联动沟通和信息线索共享。同时,建立起县、乡、村微信群矩阵,将涉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做好网格信息收集、处置、上报及数据管理分析工作。县检察院建立“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和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机制,进一步加强漓江流域日常保护监管。
截至目前,各相关单位审结滥伐林木、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环境资源案件12件。处罚2家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企业,罚款4.8万元。联合开展打击禁用渔具专项行动,共计查获收缴400余条地笼网、60余台电鱼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