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名女员工因年满44岁遭解聘
陕西一医院规定
“到龄不续聘”引发热议
桂林晚报
2023年09月05日
近日,陕西省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随着该事件发酵,旬阳市迅速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处理。9月4日,旬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称,旬阳市人民医院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市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医院与被解聘人员充分协商、依法予以赔偿。目前,旬阳市人民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事件回顾
多名年满44岁女员工陆续遭辞退
陕西省旬阳市于2021年撤县设市,旬阳县医院也由此改名为旬阳市人民医院。
该院2023年修订的《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的特殊性,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具有执业医师权限)、特殊紧缺岗位(计算机信息化、财会专业)的聘用人员,已取得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
今年正好满44岁的黎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和其他三名同事于6月1日接到科主任的口头通知,“7月1日起便不让上班了”。黎女士自护校毕业便在旬阳市人民医院(旬阳县医院)工作,此前一直是内科护士,这两年调到了门诊输液室,前后算起来已供职17年有余。
遭辞退的多名该院前员工向记者表示,院方称2017年就有了“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开始零星辞退“到龄”的编外人员;去年开始涉及医技人员,辞退了8人,大家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44岁危机”。而去年以来遭辞退的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且均为女性。她们一开始与医院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前后开始一年一签。
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旬阳市人民医院解除四人聘用关系的通知。文件内包含的身份证号码显示,4人均于去年底到今年上半年年满44岁。
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继续工作。其间,让她们最为想不通的是,“当时进医院的时候也没说44岁就不续聘了。谁都会老,不是老了就不中用了”。
而对于这一点,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他于去年调到该院,据其了解,医院用人时就已明确告知到多少岁不再聘用,“职工是完全知情的,辞退时也会给补偿”。
记者注意到,该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医院根据劳动者在本院的实际工作年限,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参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院龄〕两部分组成),经济补偿金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发给;而第二十四条规定,聘用人员的工资结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院龄)、绩效工资、各类津补贴四大部分构成。
记者采访到的该医院被辞退者介绍称,终止劳动关系时,补偿只按前两部分工资计算,而且12个月封顶,她们中有的拿到2万多元,有人只有1万多元。
记者检索发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院方说法
年龄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
黎女士表示,在医技方面,复杂的活,刚毕业的小护士不一定会,例如胃管、导尿、仪械,应急能力也不如自己。作为一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她认为,在与医生的熟悉配合度、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上,自己也很有优势,她知道怎么跟病人相处、磨合。
秦女士(化姓)被辞退前在医技科室工作,她也认为自己比年轻人更有优势。“我们40多岁正当年。脏器、病理描述,也需要经验丰富,熟能生巧。”
从医院的经济成本来看,黎女士也想不通。她表示,自己跟年轻护士的工资“就差三四百”。
对此,龚永武向记者解释称,医院运行有困难,人力成本是医院运行的最大开支。据其介绍,旬阳市人民医院是该市最大的事业单位,聘用了超过400名护理人员,而其中“50多岁的人不能给患者打针,不能上夜班,当不了护理人员”。
“我去年到了医院之后发现,她们都还没到40岁,就说‘我眼睛不行,我上不了夜班,我身体不舒服……你给我调个岗位,一线干不了’。这几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后勤岗位。”龚永武说。
对于这一说法,一名县级医院原护士长对记者表示,有一直干到退休的一线护理,现在干到50多岁的临床一线护士越来越多,主要是起带领作用,会协调不上夜班,“在一个科室待久了,见得也多,专科经验充足”。
事后,旬阳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表示,针对此事,当地人社局已介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会及时向社会公开。
■官方回应
医院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问题
向被解聘的19人支付二倍赔偿金
9月4日,旬阳市人民政府就旬阳市人民医院“到龄不续聘”事件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经调查,2017年旬阳市人民医院制定《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依据该办法“除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规定,解除聘用人员19人,其中2022年以前解聘15人,2023年解聘4人,存在未依法与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二款(一)(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市人社局于9月1日向旬阳市人民医院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15日内修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经主管局审定后执行。市联合调查组责令市人民医院与被解聘人员充分协商、依法予以赔偿。目前,经双方协商,旬阳市人民医院已向19名被解聘人员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旬阳市将对企事业用人单位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综合红星新闻、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