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版:社会生活[大图] [PDF]
 
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历史数字报

我市全面加强燃气安全管理

安全隐患户整改不到位将暂停供气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1月26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倩)日前,桂林市燃气行业常态化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燃气管理部门、各燃气公司召开全市燃气行业管理工作会议。今年,我市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加快建立保证燃气安全的长效机制,努力提高燃气安全保障能力,全力抓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为全市建设事业的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据悉,我市各县(市、区)现共有30家获得经营许可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和9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管道燃气中高压管网建设累计达750公里,低压及庭院管网建设累计达1500公里,共有管道天然气用户34万多户,全年销售天然气10956.75万标准立方,销售液化石油气5.87万吨。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我市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隐患的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今后,每年11月份入冬前都要开展一次全面拉网式的入户检查,对隐患未及时整改的用户要建立台账并实行跟踪督促整改,安排街道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安全员、网格员等进行一对一宣传教育,凡是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用户,通知并要求供气企业立即停止供气,确保隐患整改率100%。同时,重点加强对餐饮行业、出租屋、民宿旅游业等人口流动较大的场所及返乡的农民、放假回家的学生、孤寡老人等人员进行重点宣传,社区等基层组织与燃气企业之间进行联合排查、数据共享,确保宣传覆盖率达100%。建立健全由公安、应急管理、城管、交通、市场监督等部门及县(市、区)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重点治理瓶装液化气流动经营、跨区域经营、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从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开展综合整治,持续加大对“黑气”“黑点”“黑车”“黑瓶”打击力度,净化燃气市场经营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用气安全。
  同时,全市各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加大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要把户内用气设施纳入检查范围,管道燃气企业每年对所有用户要至少检查两次,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也要抽查到户,排查清理安全隐患;着力清理整顿燃气市场,加大对液化气石油气市场和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点的清理整顿,要建立实施严格的燃气市场准入清出制度,还要加强对燃气器具的安全管理,搞好气源适配性检测,强制淘汰报废液化气钢瓶,强化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的资质管理,进一步强化燃气市场监管;立足本质安全管理,切实加强燃气安全源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