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年人小心中招!
起底新型保健品电话销售诈骗
桂林晚报
2025年05月07日
警惕一种新型保健品电话销售诈骗——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正规保健品公司客服、医疗专家,通过电话为购买过保健品的中老年人诊疗,一番忽悠后高价推销药品。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办理的一起案件,揭开了该类诈骗黑色链条。
1 众多中老年人被骗
“您好!是徐大爷吗?”2022年5月,无锡市滨湖区85岁的徐大爷接到一家保健品销售企业“健康指导老师”的电话。因为买过该企业的药酒,效果还不错,加之对方能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徐大爷便放松了警惕。
对方主动询问徐大爷使用药酒效果如何、满意与否,继而通知徐大爷一个“好消息”:知名专家“李老师”当天将抽时间给全国20名患者电话会诊,若徐大爷同意,她可替徐大爷报名。徐大爷同意后,对方便告知他,稍后“李老师”会给徐大爷打电话。
过了一会儿,“李老师”打来电话,很热情地关心徐大爷的病情。一阵“电话会诊”之后,“李老师”向徐大爷推销三种药,称可治疗高血压和关节问题,保证药到病除。
“我常收看电视台这位中医专家的节目,一听‘老师’声音很熟悉也就没有怀疑,最后还价到2500元成交。药是用货到付款寄递过来的。”徐大爷说。
几天后,快递寄到,三种药均用牛皮纸包装,分别是“巴马汤”“独活寄生合剂”和“六味生脉片”。按剂量连续服用20多天,却毫无效果,徐大爷才知道上当了。
2022年8月,公安机关在办理另外一起诈骗案件时,意外牵出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杨某到案后,主动交代了购买快递信息并对老年人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
经警方调查,全国有400余名中老年人遭遇这一骗局,被骗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2 从快递信息中筛选诈骗对象
近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向记者详细披露了杨某团伙的诈骗伎俩。原来所谓的“健康指导老师”、专家“李老师”都是诈骗犯罪嫌疑人冒充的,而诈骗所需的“精准信息”均来自快递信息。
诈骗第一步是筛选诈骗对象。
滨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光辉介绍,杨某先是通过网络论坛结识上家莫某,从莫某处批量购买各大快递公司的快递信息上万条,其中包含客户姓名、电话、地址、购买过的产品名称、金额等信息;然后从中筛选出有心脑血管症状等慢性疾病,购买过葛洪桂龙药膏、龟蛇养生酒等相关保健品的中老年人,进而有针对性地诈骗。
拿到快递信息,杨某就让业务员打电话给购买过相关保健品的中老年人,谎称是保健品销售企业的“售后客服”或“健康指导老师”。他们先问使用产品效果如何、是否满意,再抛出专家“一对一”问诊机会。如对方答应,就登记下来。
诈骗第二步是了解对方病情。
王光辉介绍,这一步由专家“李老师”来完成,目的是在电话问诊过程中进一步了解对方病情,为后续诈骗做好铺垫。
专家“李老师”是由杨某本人模仿的。他先是在网上找到相关专家的讲课视频,反复观看研究,然后压低音调、放慢语速进行模仿练习,在电话问诊中可以假乱真。
问诊中,他先假意与客户拉家常,询问产品使用效果,然后一步步套取对方病情发展情况,后续有的放矢推荐药品。
诈骗第三步是忽悠客户高价买药。
王光辉告诉记者,这一步还是由专家“李老师”完成,主要是夸大客户病情,让对方花高价买药。
据杨某交代,在了解病人病情后,他就以专家口吻夸大病情,告知对方如不及时治疗会更加严重,并举上几个自己治疗过的案例。待对方信以为真,杨某便抛出治疗方案:“可开一副针对性中药,同时结合保健品一起服用,效果更好。”
王光辉介绍,这些中药成本不过几十元至几百元,杨某要价却高达2000元至4000元。如遇还价,杨某就找理由适当减免,直到对方能接受。
诈骗完成后,杨某就委托相关药业公司以货到付款形式代发药品。收货后,杨某还会对客户回访;如对方反馈效果不好,会找借口劝其继续服用。个别“难缠”客户提出疑问,杨某也会爽快地同意退款。这也是杨某得以行骗一年多才露出马脚的原因。
3 网购平台、快递公司
须保护好个人快递信息
不久前,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莫某依法提起公诉,等待杨某、莫某的将是法律的审判。
“这起诈骗案中,犯罪嫌疑人能够精准实施诈骗,关键在于提前获取了被害人的基础信息。”滨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郭晓杰说。
这并非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第一起类似案件。2022年10月以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以泄露快递信息进行电话问诊诈骗”相关案件3件17人,1500余人被骗,涉案金额达1200余万元。
目前,这些快递信息究竟是如何泄露的、泄露源头是谁,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郭晓杰表示,网络购物过程中不可避免要提供个人基础信息。相关监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督促网购平台、快递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好个人快递信息,不能任由不法分子贩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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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诈骗套路多
两部门提示老年人选购时谨记三点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防范“保健品”诈骗老年人消费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远离诈骗陷阱。
老年朋友在选购“保健品”时,要关注以下三个方面:
认清“保健品”本质,科学理性消费。所谓“保健品”产品数量众多,大致分为用品类和食品类。用品类一般包括保健功能纺织品、保健器械、五官保健用品、生殖健康保健用品等外用产品。食品类主要包含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按照国家标准,声称营养成分功能的普通食品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保健食品不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选购产品时,切记认清产品本质、查看产品功能或功效是否经过科学验证,切勿把食品当药品、把用品当医疗器械,更不要过度依赖“保健品”。身体不适、治疗疾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避免贻误病情。
警惕虚假营销套路,远离消费欺诈。不法商家常常通过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手段诱导老年人购买“保健品”。选购过程中要做到“三个注意”:一是注意警惕“免费”陷阱,避免被免费健康讲座、免费体检、免费礼品等诱导进入消费陷阱。二是注意拒绝夸大宣传,果断拒绝违背科学常识、宣称具有“神奇疗效”“包治百病”的“保健品”。三是注意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场、超市、连锁店或网店选购,避免通过街边小摊、无证无照小店、陌生人推荐等渠道购买。
增强防骗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消费者要提高识骗防骗能力,坚持“三个多”用心。一是多学习防骗知识。关注新闻媒体、社区宣传等渠道发布的防骗信息,了解不法分子的常用伎俩和诈骗手段,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二是多听取家人意见。购买大额商品前,应与家人多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多关注消费维权。一旦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以及时拨打12315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合新华社、央广网、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