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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2023年01月06日

15种新冠治疗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桂林晚报      2023年01月06日     
  本报讯(记者唐霁云)记者从桂林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用药需求,自治区医保局日前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有效期至2023年3月22日。
  据了解,此次临时纳入医保范围的15个药品为外感风痧颗粒、消炎退热颗粒、西瓜霜清咽含片、金嗓子喉片、银桔利咽含片、万通炎康片(胶囊)、炎见宁片、杏仁止咳合剂、感冒止咳颗粒(糖浆)、麻杏止咳糖浆、藿香正气合剂、防风通圣丸、银胡感冒散、小儿化痰止咳颗粒、小儿清咽颗粒,主要为广西地区药企生产的用于发热和对症治疗的地方特色中成药和民族医药。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除了这15种药品之外,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出台的相关政策,目前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也已临时性纳入全区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参保人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广西现行规定支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自治区医保中心最新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使用到的药品和项目也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费药品和项目已在我市医保系统上进行调整,原本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项目不再进行调整,符合《诊疗方案》的,在新文件出台前均可纳入医保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