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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零售将全面推广
“交易即开票”

桂林日报      2026年06月12日     
  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刘开雄)记者6月1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税务总局印发公告明确,自202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全面推广“交易即开票”,实现加油交易与发票开具无缝衔接。
  根据税务总局印发的公告,“交易即开票”是指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完成销售成品油交易后,按照交易数据通过税务部门乐企平台即时向购买方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交易即开票”覆盖成品油零售领域不同交易场景,包括购买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等形式支付加油款以及通过加油卡、现金等形式支付加油款等。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成品油零售领域全面推行“交易即开票”服务新模式,是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既能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可以有效防范发票使用不规范带来的涉税风险。
  公告要求,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应当于2026年11月1日前实现“交易即开票”,未如期实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