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角非角
桂林日报
2025年06月02日
□蒙祥吉
上世纪上半叶,我国处于军阀混战、外族入侵、烽火不断的境地。李宗仁先生作为那个时代的风云人物之一,其一生戎马倥偬、传奇不断。为进一步了解先生的家国情怀与历史抉择,继去年秋拜访了位于两江镇的李宗仁故居后,日前我又拜读了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的《李宗仁回忆录》。书之精彩不必细说,只是作为一名校对工作者,阅读过程中一时“职”念又起,发现书中一处用字存疑,竟想吹毛“纠”疵起来。以下是个人见解。
书中有句:“现在黄绍竑以三千人枪,居然敢以‘讨贼’自命,和全体桂军为敌,实因我屯大军在玉林,互成犄角,做他的后盾。”结合上下文,不难看出李宗仁先生想要表达的意思是,他与黄绍竑的部队相互协作、互为依托,共同对付敌人。
哪里有问题呢?“互成犄角”的“犄”。这个字用错了吗?不能武断说错。既然没错那有什么可说的呢?在十几年的校对生涯里,我已总结出要想在这行混下去,就得谨言慎行、多方求证的经验。特别是面对古籍和涉及重要人物的文字,更要仔细。原因有两:一是古文中存在“通假字”现象,古人书写时也会出错,部分错别字历经岁月沉淀,被众人接受并认定为“通假”,便无需刻意更正,若强行修改,反倒显得浅薄无知。二是重要人物撰写的题词、文章同样可能出现不符合语言规范的用字。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有篇文章讲得好:“文字工作者不是给领导定规矩的,而是应帮领导把话说圆了。”言下之意,当发现领导文章中有用字问题时,不可贸然指出错误,而是要想办法帮领导“拗”过来。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想去了。
李宗仁先生的回忆录及前文所指用字,以上两种情况都沾了,因此不可轻易判对错,宜先把典出何处厘清楚再说。
查《现代汉语词典》,“犄角”有两个义项,分别为“物体两个边沿相接的地方,棱角”“角落”,均不符李宗仁先生想要表达的意思。倒是另外一个字“掎”,释为“牵住;拖住”“牵引;拉”,并有词条“掎角之势:作战时分兵牵制或合兵夹击的形势”,比较契合文中之义。《三国演义》第二十二回便有“掎角之势”的用法。
词典中“掎角”的释义属引申义,那么它的本义是什么呢?或者问“掎角”是什么角?知其然,还应知其所以然。因此,有必要对“掎角”进一步溯源。
查《辞海》,该书引述了“掎角”的多个出处。《左传·襄公十四年》中的“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这或许是“掎角”的来头。从句中不难看出,此“角”不是什么角,而是把名词当作动词用,意为“抓住角”。古代汉语中把名词当动词的语法现象并不少见,比如“王”字,通常作名词,指最高统治者或最高爵位;有时也作动词,如《史记》记载陈胜和吴广在大涉乡起义时作妖作怪时喊的“大楚兴,陈胜王”便是一例。故而望文生义,或许作为动词用的“角”,遇上提手旁、有动词义项的“掎”更配哟。
后世文章有些地方将“掎角”写作“犄角”,“望角生牛”可能是原因之一。查资料,这样的用法还不少,比如杜甫的《为华州郭使君进灭残寇形势图状》有些版本作“犄角”:“大军不可空勤转输之粟,诸将宜穷犄角之进。”《水浒传》第九十一回:“便令关胜、呼延灼、公孙胜领五千军马,镇守卫州,再令水军头领李俊、二张、三阮、二童,统领水军船只,泊聚卫河与城内相为犄角。”清朝吴伟业的《哭志衍》:“词场忝两吴,相与为犄角。”
综上,从词语表达的意思与出处来说,“互为掎角”更为贴切;但从历史使用经验来说,“互为犄角”也存在“硬拗”的空间。
不过呢,如果作者是普通人,在其成为重要人物或其文章成为古文前,若稿子中出现“互为犄角”,我是会改为“互为掎角”的。不然,显得校对一无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