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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古村落文化活化传承,让乡愁有处可依

桂林日报      2024年09月06日     
  □张江华 李艳琼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同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村是我国古文明的发源地,乡土文化的根不能断,农村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赋予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创造的新使命,也为古村落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传统村落文化是中华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和优秀基因库,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历史记忆,也寄托着人们浓浓的乡愁。数量众多、个性鲜明、各具特色的古村落既是村民生活的家园,也是孕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古村落优秀文化创造性转化是继承和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需要的必然选择,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关键一步。推动古村落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将会通过文化凝聚乡村人心,实现价值引导和观念传输,为乡村社会发展注入生机与活力,对实现乡村文化振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

  一、古村落文化蕴含丰富的多元价值
  古村落不是某个孤立的建筑或文物点,而是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的综合体。以广西桂林为例,桂林古村落具有历史遗存丰富、文化底蕴深厚、独特的民俗民风、选址格局肌理保存较完整、村落活态保护基础好等特点,是广西古村落最为集中、类型最为完整、数量最多的区域。目前桂林列入全国古村落名录的有171个,分布于灵川、兴安、灌阳、龙胜、阳朔、荔浦、平乐、恭城、永福、临桂、雁山等11个县(市、区);按照建筑特色及古文化类型,桂林的古村落大致可分为红色文化、风景文化、耕读文化、民族文化和商业文化等类型。其中,红色文化类古村落的古建筑或习俗文化,有着比较明显的革命斗争等时期的痕迹或特征,以灵川县路西村、灌阳县夏云村为典型代表;风景文化类古村落,作为桂林市古村落的主要类型,其古建筑或人文景观分布比较集中,以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村、兴安县榜上村、灌阳县月岭村等村屯为典型代表;耕读文化类古村落的古建筑大多具有典型的桂北古建筑风格,且保存较为完整,古农业社会“耕读”文化遗存丰富且延续较好,以临桂区横山村、灵川县江头村、恭城瑶族自治县乐湾村等为代表;民族文化类古村落少数民族比较聚集,少数民族古建筑和习俗文化保存较为完整,以龙胜各族自治县地灵村、临桂区旧村、灌阳县洞井村等为代表;商业文化类古村落大多处于古交通要道,古建筑和古商业文化保存较为完善,以阳朔县旧县村、平乐县沙子村、灵川县长岗岭村等为代表。这些不同类型的文化遗存,共同构成了具有相对稳定的、高度整合性的文化生态系统,使得桂林古村落的生命力更加鲜活。

  二、古村落文化传承与发展中面临诸多问题
  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古村落文化面临诸如布局不均衡;民间文化载体被损毁、破坏、弱化;乡土文化被边缘化、优秀古文化挖掘和活化不够等问题。比如,桂林地处中原文化与岭南文化的交融处,又扼守湘桂文化咽喉,域内拥有众多承载珍贵历史记忆与乡愁、体现原汁原味民俗形态的古村落。桂林古村落分布与经济发展水平具有明显的耦合性,地理环境相对闭塞、交通可达性较差、城镇化进程缓慢、受外界扰动较小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形成古村落聚集区。目前古村落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拆旧建新”,一些地方忽视古村落的原生态系统保护,热衷于在原址上弃旧建新,严重破坏了村落历史文脉的延续性。“趋同化”,在部分已经活化的古村落中,存在品牌意识缺乏、业态单一、“千村一面”的现象。“空心化”,伴随着城市化的迅速推进、村落的转型撤并,古村落就业机会少、收入水平低,村民大多背井离乡、外出打工,对地方文化的认同感、依恋感正在减弱,原有建筑风貌、生活习俗悄然蜕变,古村落中的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力不断外流,造成常住人口大量减少,出现“人走房空”现象,并由人口空心化逐渐演化为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空心化。“城市化”,城市审美介入农村,把古村落发展得像城市一样,追求高大上,乡村特色不复存在,照搬城市规划的内容和方法,脱离村落实际,忽视村民需求,穿衣戴帽式的规划建设,乡村风貌破坏殆尽,让古村落变了味、走了样、丢了魂。如何让乡土文化和古优秀文化回归,如何创新时代文化、跨越代际间的“文化鸿沟”实现转型跨越,是古村落文化传承发展中需要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三、保护与发展古村落文化的优化策略
  保护古村落关键在“村”,要保住村的形态,留住村的味道,让村落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发展古村落核心在“民”,要改善人居环境,做强支撑产业,让村民有收入、能致富、愿留下。
  首先,追根溯源,彰显特色,“活化利用”护住乡土。古村落,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形载体。如何保留古村落风貌、活化利用各具特色的宅院民居,成为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古村落的保护要突出风貌,显其颜。保护山水风貌、形态风貌和建筑风貌,允许不同年代建筑的遗存,做到美美与共。还要突出风情,铸其魂。延续祠堂文化,传承好家谱、家训、家风,提倡口述祖先故事、写家族日志等。延续民风民俗,引导村民将技术工艺、节日庆典、婚丧习俗融入日常生活,开展民族赛事,讲好民族故事,还原民族味道。延续村规民约,挖掘整理每一个古村落的村规民约,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真正守住古村落的“根”与“魂”,才能守住人们内心深处的美丽乡愁。
  其次,深挖产业,创新振兴,“产业赋能”凝聚乡亲。古村落的发展需要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的有机结合,只有不断加大资金的投入,创新资金的引进方式,才能更好地去完成古村落的传承与发展。既可以利用集体企业的发展来不断加强打造古村落文化的建设,也可以利用外来的资本注入,加强联合相关的酒店设施、景点设计等行业,引导其进行相关投资,在基于对古村落的原貌的保护中,发展相关的服务业,获取更丰厚的回报来进行文化传承的教育投资。还需要争取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财政拨款、政策性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来鼓励和引导当地的产业发展,促进古村落的发展。突出山地特色,依托村落品牌,通过发展创意文化产业、民俗节庆活动演出、村落手工艺品和特色旅游纪念品等形式,实现活态化利用,打造一批手工艺品村、美食村、温泉村、康养村等,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
  最后,聚焦传承,留存记忆,“文化乡愁”守望家国。古村落生活的文化传承价值,是古村落的主体与灵魂所在,保护发展古村落文化需要“见人、见物、见生活”。围绕古生产生活工具、民族服饰、手工艺品、民风民俗,加大古文化保护传承。古村落的发展应该围绕独特的优势资源做文章,在坚守中求发展,要做到“既见新村又闻乡音,既见新貌又留古韵”。村民与置身于其中的村落是一个整体,他们是村落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村落文化的承载者,要尊重村民的主体地位,下大力气保护非遗传承人,形成老艺人肯教、年轻人肯学的社会氛围。积极搭建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古村落信息系统,采取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形式,为每一个古村落、每一条古巷驿道、每一栋古建筑、每一种节庆习俗等建立“身份证”。建立古村落数字博物馆,采取网络、微信、VR等新媒手段,为公众提供数字化展示、教育、研究等服务。
  (作者单位:桂林医学院。本文系桂林医学院中青年教职工科研提升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502018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