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
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进行检查
桂林日报
2024年05月28日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董良慧)从5月下旬开始,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灵忠任组长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对我市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5月27日,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汇报。
据了解,自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以来,我市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不断理顺工作机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全市一产增加值同比增长4.5%,占GDP比重达26.2%,拉动GDP增长1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3%,增速排全区第三,农业持续稳定增长,为全市经济回升向好作出了重要贡献。
据悉,此次执法检查在检查条例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将重点检查条例有关人才支撑、乡风文明和生态宜居即第30条至第50条规定落实情况,发现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意见建议等。此次执法检查由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人大联动同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深入灵川、永福、龙胜、临桂等县(区)进行实地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