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三十三)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桂林日报
2023年01月17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问题编号三十三“化肥、农药减量工作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整改方案中关于问题和整改措施的描述
问题描述:化肥、农药减量是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2015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发文,要求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广西应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但督察发现,化肥、农药统计数据不实,有的没有入户调查,有的直接平移上年数据,有的按照预设减量比例直接编造数据,有的不顾事实杜撰大比例减量数据,严重影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2016年至2019年间,全区化肥销售量增长25.7%,而统计使用量却下降了3.85%,增减趋势明显矛盾。
整改措施135.加大化肥、农药减量技术的推广力度。组织各地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2021年内完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6300万亩以上、水肥一体化技术450万亩以上,发展绿肥种植300万亩以上,推动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区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不高于“十三五”期间峰值水平)。组织宾阳县等17个县(市、区)抓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示范,带动全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在17个县(市、区)的61个肥料销售门店开展定点化肥销售情况监测,每月调度一次化肥销售情况,形成1期化肥信息月报。强化技术宣传培训,组织制定2021年广西农作物科学施肥以及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等方面的文件,组织举办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科学安全用药技术等培训班,持续推进化肥、农药使用减量化,提高化肥、农药使用效率,全面提升群众科学安全使用化肥、农药的意识与水平,从源头减少化肥、农药用量。
整改措施136.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做好化肥、农药使用量统计工作,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及时将化肥、农药减量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统计部门,为统计部门统计化肥、农药使用量提供参考。
整改措施137.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调查工作规范化建设。开展全区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和培训,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制定乡村两级数据采集规范流程,统一印发乡村统计基层台账,积极开展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加强植物保护专业统计技术培训,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制度规范农药使用量数据统计填报,严把原始数据审核关。
二、桂林市整改牵头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135完成情况:一、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工作。2021年,桂林市完成测土配方施肥806.31万亩。完成推广秸秆还田529.55万亩,按每亩还田350公斤秸秆计,每亩减少化肥用量12.08公斤(折纯量),累计节约化肥6.32万吨(折纯量),换算为实物量约17.55万吨,增产稻谷14.36万吨。实施水稻浅湿控制灌溉、深耕深松聚土垄作、秸秆覆盖、喷滴灌及水肥一体化、推广使用保水剂等农业节水技术面积186.51万亩。其中:水肥一体化88.21万亩,平均每亩节约化肥23.6公斤(折纯量),累计节约化肥2.08万吨(折纯量),换算为实物量约6.01万吨;平均每亩节水28立方,累计节约用水2470万立方。完成冬绿肥种植104.93万亩,推广富硒农产品种植技术3.06万亩。完成取土化验和田间试验任务,取土样546个,田间试验数量66个,肥料利用率试验(主要粮食作物)12个,“2+X”试验 (经济类作物)、肥效校正试验、中微量元素试验21个,有机肥替代化肥试验11个,绿肥试验10个,其他试验12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2个(永福县、临桂区),肥料包装废弃物示范1个(临桂区),酸化耕地治理示范2个(兴安县、灵川县),完成10个县(市、区)施肥点点通的系统工作;县域耕地质量等级评价13个。2021年3月在灵川举行全区绿肥现场会,2021年9月、11月分别在灵川县、兴安县举办桂林市2021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技术培训会。2021年全市举行各种形式(网络)技术讲座,培训农民10.52万人次。
二、大力推进农药减量工作。一是制定农药减量实施方案。2021年5月印发《2021年桂林市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市农业办〔2021〕21号),部署2021年农药减量增效工作。2021年全市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平均为40.80%。二是加强重大病虫害调查监控,提高监测预警能力。2021年全市发布病虫情报290期(市本级19期),重大病虫预报准确率达90%以上,病虫害预警信息乡(镇)覆盖率100%,行政村覆盖率90%以上。三是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草鼠螺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理化诱控等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面积550.47万亩,绿色防控覆盖率46.46%,每亩次减少农药使用量30%以上。建立龙胜各族自治县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阳朔县金桔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荔浦市柑橘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全州县玉米草地贪夜蛾综合防治示范区、灵川县玉米草地贪夜蛾综合防治示范区等5个省部级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集成示范区。主要推广应用频振式杀虫灯、黄板色诱、性诱剂诱虫、释放捕食螨、稻鸭共育治虫防病控草、稻田养鱼增效控飞虱、安全高效助剂应用技术、安全科学用药等绿色防控新技术。四是全力推进统防统治工作。2021年全市统防统治面积达473.79万亩次,主要粮食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43.15%,每亩次减少农药使用量10%—15%。五是加强技术指导和宣传培训。全年开展农药安全使用培训45期,参加培训人员3150人次,发放资料16500份。举办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培训、柑橘黄龙病防控技术培训、红火蚁防控技术培训、草地贪夜蛾防控技术培训、农药减量技术培训、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培训、开办IPM农民田间学校等各类培训316期,培训人员2.53万人次,发放培训资料41.57万份,广播电视宣传56次,手机网络宣传198次。六是农企合作共同推进农药减量控害。桂林市植保站与桂林诺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合作,双方共同推广“一喷三省”精准减量化施药技术630万亩次,每次减少农药使用20%、节水20%、农药利用率提高15%。
整改措施136完成情况:印发《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市农业〔2021〕66号),加强全市农业统计工作,推动农业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印发《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统计局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国家统计局桂林调查队关于印发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磋商机制的通知》(市农业〔2021〕73号),建立桂林市农业及相关产业统计磋商机制,建立高效科学的工作体系,提升农业农村统计工作质量。
整改措施137完成情况:一是开展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核查。根据自治区统计局统一部署,市统计局组织各县(市、区)统计局于2021年9月初对全市农业农村统计基层数据质量进行了全面核查。2021年9月26日至29日,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市统计局成立由分管副局长和相关科室组成的调研组,对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县、兴安县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开展了实地核查调研,着重对农药、化肥等基层数据收集方式、来源进行详细调研了解,督促各地抓好数据质量,达到如实统计的目的。二是全面推行农业统计基层网络化管理。出台《桂林市统计局关于印发〈桂林市基层统计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统发〔2021〕4号),进一步明确网格化管理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实施步骤、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桂林市建立了一支以村级统计协管员为主体的基层统计队伍,统计工作的触角由县乡延伸到村、社区,实现了统计管理模式的转变,有效解决了基层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实现从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农村统计报表全面网格化管理村级直报工作。三是加强农村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统计资料管理,将自治区统一印发的《农村统计基层台账》4037本下发到县、乡、村使用,规范基层农村统计资料管理;积极开展基层农业农村统计业务培训,规范乡村两级数据采集流程。2021年12月24日,市统计局召开全市农村统计报表制度视频布置会议,各县(市、区)农村统计业务人员约4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农村统计报表制度,对农村统计报表类型、指标内容、逻辑关系、具体填报方法等业务知识进行了培训,特别对化肥、农药等重点指标进行讲解,并针对农业报表统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剖析和指导。会议详细解读了《自治区统计局关于印发广西乡村两级统计数据采集流程规范(试行)的通知》,深入学习农业农村统计数据采集流程六个环节的具体内容及其包含的19个节点工作。各县(市、区)统计局分别组织辖区内乡镇、村开展统计培训,规范乡村两级数据采集流程,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四、验收情况
2022年3月3日,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牵头组织对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2022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桂林市整改情况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督察科
联系电话:0773-7598326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辅楼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