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六)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桂林日报
2023年01月17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现将问题编号六“一些地方和部门为高耗能企业出台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和电价补贴政策的问题”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整改方案中关于问题和整改措施的描述
问题描述:之前督察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为高耗能企业出台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和电价补贴政策,但地方和有关部门没有一查到底、彻底整改,而是敷衍应付、草草了事。督察发现,个别地方政府仍在长期违规补贴和扶持高耗能高污染铁合金企业。柳州市三江县政府2018—2020年对三江神州硅业有限公司共计补贴电价148.12万元。百色市对铁合金企业统一实施电价奖励,2019年7月起还进一步加大奖励幅度。来宾市金秀县政府协调地方电力部门,承诺给予广西金秀县中科硅业有限公司6年以上的优惠电价。桂林、崇左等地限制类铁合金企业不仅没有付出差别电价,反而获得更低电价。
整改措施24.柳州、桂林、百色、来宾、崇左市取消本地违规出台或干预的财政补贴、电价优惠。
整改措施25.设区市和区直各有关部门清查取消不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财政、价格扶持和优待电价政策,举一反三,避免此类问题出现反弹。
二、桂林市整改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整改措施24完成情况:组织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按照职责分工对高耗能行业不合理电价补贴、电价优惠政策进行梳理自查,重点对历年来出台的重点行业和2020年疫情期间出台的价格优惠措施进行排查。经排查,全市没有出台针对高耗能行业的不合理电价补贴、电价优惠政策。
整改措施25完成情况:2021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落实高耗能企业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严格落实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甄别确认的所属铁合金企业尽快实现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并按要求向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申请甄别调整;要求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自2021年12月1日起对全市32家企业限制类装置生产用电执行差别电价,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对加价电费资金单独记账、单独归集,严格按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加价电费资金。自2021年12月1日开始,对自治区明确的纳入执行差别电价企业名单的32家铁合金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截至2022年5月31日,共收取加价电费2094.5万元。
四、验收情况
2022年7月1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组织对各相关整改责任单位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2022年12月30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桂林市整改情况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桂林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保护督察科
联系电话:0773-7598326
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万福路鼎晟大厦辅楼61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