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版:健康桂林[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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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感染者及轻症患者
如何合理用药?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2年12月19日    来源:桂林日报

  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期以来,国家和部分省区市分别出台了针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轻症患者的推荐用药目录,引起了许多市民的关注和热议。那么,市民在感染新冠病毒后应该如何合理用药呢?市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调查诊断专家库专家、市新冠肺炎防治专家组专家、市人民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高枫对此进行了解答。
  “合理用药才能更好地保障健康。目前没有证据支持药物可以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如果市民没有确诊感染新冠病毒,不需要提前预防性地服用药物。”高枫说,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一些市民感染新冠病毒后可以居家康复治疗。药物治疗的一般原则为,无症状者无需药物治疗;如果有相关症状,可以选用一些必要的药物来对症治疗。
  高枫介绍,如果患者出现发热症状,对于一般无基础疾病的人群,较为安全的退烧药有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选择其中一种即可。其他市面上常见的复方感冒药,如白加黑、泰诺、维C银翘片等,也含有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也可以起到退烧作用。退烧药不是吃得越多体温恢复得越快,如果超量服用或叠加多种退烧药,肝脏或其他脏器可能会受到损害。因此一定要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或咨询医师、药师后服用。另外,儿童的退烧药和成人的退烧药含量不一样,剂型不一样;成人的退烧药一般都是片剂,但儿童的退烧药一般都是滴剂或者混悬液。之所以做成这样,是因为要根据儿童的体重、年龄来核定其剂量。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成人的退烧药。
  高枫建议,出现严重咳嗽、痰多的症状且影响正常休息时,可适当选择一些止咳化痰药物进行对症治疗。干咳可选择福尔可定、右美沙芬等;若痰液过多,可使用化痰药,如溴己新、氨溴索、愈创甘油醚、乙酰半胱氨酸等。这类药物在市面上的选择较多,选择一种即可,按说明书的用法用量使用。药物起效需要一定的时间,千万不要“随咳随用”。此外,抗流感病毒药物对治疗新冠病毒没有效果,不需要服用;未合并细菌感染的,不推荐使用抗菌药物。
  新冠治疗的药物中,绝大部分为对症用药(如退烧、止咳、化痰、缓解流涕、鼻塞、咽痛、咽干、腹泻等)。若不舒服的症状缓解好转了,就应该适时停止使用这些药物,无需“巩固”疗效。
  目前,一些市民正在集中选购连花清瘟胶囊、布洛芬等药物。
  对此,高枫表示,国家、部分省区市发布的相关目录推荐药物都很好,不一定非要选热销药物,中成药在治疗新冠病毒感染方面具有较好效果。12月9日,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在总结前期中医药对新冠肺炎防治经验基础上,结合目前广西的气候、季节和人群特点,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中医药防治方案(试行第四版)》。其中,无症状、轻型、普通型新冠患者,如果临床表现为“乏力伴胃肠不适或腹泻”的,推荐中成药为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葛根芩连丸。如果临床表现为“发热、咽干、咳嗽、大便干结”的,除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外,还可以使用化湿败毒颗粒、疏风解毒胶囊(颗粒)、金花清感颗粒、玉叶解毒颗粒、宣肺败毒颗粒、防风通圣丸。小儿可选小儿肺热咳喘颗粒、抗感颗粒、金莲清热泡腾片、清宣止咳颗粒。
  高枫提醒,如果患有基础病,同时又需要服用治疗新冠药物的,为避免出现有药物相互作用的情况,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医师、药师,事先查阅药品说明书,关注“禁用”或者“慎用”字样,正确服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对于孕妇、儿童、老年人、重症高风险人群以及病情明显加重的情况下,患者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以免延误治疗。(记者徐莹波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