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警示教育大会强化“一把手”监督
去年该县共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问责14人
桂林日报
2023年02月20日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宋文娟)“一定要从这些典型案例中反躬自省,深刻汲取教训,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日前,兴安县召开全县加强“一把手”监督暨警示教育大会,县委书记贲黄文对参会的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提出要求,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
会议一开始,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通报了2022年兴安县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全体参会人员集体观看了市纪委监委制作的专题警示教育片《手段翻新贪无度 作茧自缚悔终身》与县纪委监委制作的专题警示教育片《利剑高悬》。
专题片中一个个镜头、一类类问题、一起起案件,引人深思,发人深省,“片中人”声泪俱下的忏悔敲击着与会人员的心灵,尤其是有些“片中人”是一些与会人十分熟悉的面孔,更令人震撼警醒。与会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看了这些活生生的案例内心触动极深,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要深刻汲取典型案例教训,带头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始终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当好“头雁”、带好“雁阵”。
“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管住管好‘一把手’依然是一项十分紧迫而艰巨的任务。”兴安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入剖析近年来兴安县查处的“一把手”案件发现,一些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不力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个别“一把手”不讲政治不顾大局,理想信念不坚定,甘于被“围猎”。
会上,兴安县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要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强化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上级党组织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同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监督和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不断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形成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机制,让监督生威发力。
据了解,为不断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兴安县委制定出台《兴安县委“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以制度筑牢各级党组织“一把手”权力堤坝,压实“一把手”主体责任。2022年,共对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问责14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