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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永福处置野生保护动物报警12起

桂林日报      2022年07月12日     
  本报讯(记者李忠波 通讯员黄建军)连日来,永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在当地群众配合下,连续救助了多只野生保护动物,其中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池鹭、白胸翡翠等。
  7月9日晚上,永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苏桥中队接到辖区群众黄先生报警称,其在苏桥镇太平村道旁边的草堆里发现一只鸟翅膀上有血,已经不能正常飞行,像是受了伤,其上网查询后发现这只鸟和野生保护动物池鹭比较像。后经民警仔细辨认,确认该鸟正是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池鹭。7月10日上午,民警将这只受伤的池鹭送到桂林市野生动物保护站进行专业救治,待其伤愈后放归自然。
  “这是7月份我们接到的第3起救助野生保护动物报警了。”该大队副大队长李果东告诉记者,7月6日,有群众在百寿镇发现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后报警;7月7日,有群众在永福镇发现一只受伤的广西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白胸翡翠后报警。
  据了解,自永福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成立以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群众与民警配合救助野生动物的好事屡见不鲜,形成了人人参与构建和谐生态环境的良好局面。今年以来,该大队共接到群众发现鸟、蛇、麂子等野生保护动物报警12起,全县未发生涉野生保护动物案件。
  警方在此提醒,当您遇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将动物妥善安置,并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或送到野生动物救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