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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 2024年11月25日

桌子、椅子、踏步机……他从10楼往下扔

男子醉酒后高空抛物
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

桂林晚报      2024年11月25日     
  近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一男子在醉酒后从10楼往下乱扔物品,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被法院以高空抛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6月2日晚,因个人商业投资失败,住在南宁市某小区10楼的黄某某在家中饮酒。当晚,他醉酒后从阳台往下扔藤编圆桌、学习桌、椅子、小型踏步机及衣物等物品。物品掉落的区域,是通往小区健身场所的道路,来往行人较多,尽管此次高空抛物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已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
  案发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黄某某从建筑物高层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应当以高空抛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黄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表示认罪。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据《南国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