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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11次拒不缴纳罚款 
车主被翻倍追缴滞纳金

桂林晚报      2024年02月29日     
  “我的违停罚款已经交完了,可以帮我销掉违法记录了吧?”近日,车主韦某致电柳州市城中区城管执法局,说她已经缴纳了自己11次违停的罚款,请求执法人员帮“销案”。没料执法人员却告知,她还需要再缴纳1650元才算履行完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2023年4月24日,城中区城管执法局的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土伏路与土伏南路交会处的人行道上,违法停放着一辆灰色小车。执法人员取证完毕后,给违停车贴上了俗称“大吸盘”的电子告知单。
  事隔两天后,车主韦某到执法部门接受处理。执法人员根据其车牌查询,发现韦某在2021年到2023年间,共计有12次违法停车,而且从未接受处理。于是依法对她的12次违法行为作出合计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韦某拿到罚单后,当即向执法人员表示,自己目前手头上比较拮据,只能先行缴纳一次违停的罚款。执法人员同意了韦某的要求,同时告知她要在15天的期限内履行完剩下的11次处罚,共计1650元罚款,否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的规定加收滞纳金。
  韦某承诺会按时履行处罚义务,并领走了所有的处罚决定文书。但此后,韦某却一直没有履行处罚决定。为保护当事人权益,避免她被加重处罚款而增加经济负担,执法人员曾多次通过电话、短信催促提醒韦某,但毫无效果。
  由于在法律规定时间内,韦某既不履行处罚决定,也不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今年1月,城中区城管执法局将案件移交城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7日,城中区人民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并向韦某送达裁定书。收到法院的裁定书后,韦某才感到事情严重了,急忙赶到银行缴纳了1650元罚款。
  交完罚款后,她以为自己已经履行完处罚,便打电话给城管部门,这才知道还要被追缴滞纳金1650元,顿时让她悔不当初。
  据《南国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