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QQ空间
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

01版:头版

02版:要闻综合

03版:聚焦春季开学

04版:读桂·社会

05版:平安返程途

06版:八桂热点

07版:八桂热点

08版:聚焦中国

09版:聚焦中国

10版:聚焦中国

11版:深度国际

12版:深度国际

13版:燃情体育

14版:文娱关注

15版:财经·彩票

16版:早上好

返回 2023年02月10日

3D眼镜不再是“标配”
观影还得另掏腰包?

市消协:影院这样做是拆分转嫁服务义务
消费者可以投诉举报

桂林晚报      2023年02月10日     
  今年春节,6部大片抢占贺岁档,观众们压抑了许久的观影热情得到全面释放。不过,在享受电影带来的快乐时,也有市民有点郁闷。近日,有市民向记者反映,他们在电影院看3D电影时,发现影城并不提供免费3D眼镜,而是需要自己额外付费购买。

市民反映:
看3D电影需要自费购买眼镜

  近日,家住叠彩区虞山社区的市民黄先生向记者反映,正月初一,他带着全家人到叠彩万达广场内的万达影城观看新上映的3D动画片《深海》。在检票进场时,工作人员询问他是否有3D眼镜。这时,黄先生才明白影城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提供免费使用的3D眼镜,而是需要自备或是购买。
  “以前这家影院是提供3D眼镜的,现在要我们观众自己买,我实在没有办法理解。3D电影的票价本来就比2D电影贵,而那天我们家六个人看电影,买眼镜就另外花了30元。”黄先生说。
  无独有偶。正月初十,家住七星区金星社区的市民黎女士在客世界横店影城也遇到了类似的事情。
  “那天我带着儿子去看3D动画片《熊出没·伴我‘熊芯’》,取票后才看到售票处屏幕上提倡观众自备或购买3D眼镜的告示。既然是提倡,按照我的理解,影院就应该有免费的眼镜提供。当时售票员说没有免费的。电影快开始了,儿子着急进场,我就花了10元买了两副眼镜。事后想想这事都不是‘提倡’了,3D电影不配眼镜根本没法看,这可以说是强行销售了,这些多余的钱花得我心里很不舒服。”黎女士告诉记者。

记者走访:多家影院不提供免费3D眼镜
  近日,记者走访桂林多家影院发现,多家影院需观众自备或购买3D眼镜。这些影院基本为全国性的连锁院线。但也有桂林电影院、梦露影城、银河欢乐影城等依旧免费提供3D眼镜。
  记者在七星区博纳国际影城看到,影城入口、检票处等多地都粘贴或摆放有观影提示,上面标示着“本影院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欢迎您自备或到电影院柜台购买。”
  在叠彩区万达影城,入门处和检票口也摆放着以用眼卫生为由,建议影迷购买3D眼镜的温馨提示。在一旁,3D眼镜被摆放在柜内供影迷们选择。眼镜被分为普通款、夹片款及IMAX款,价格从5元到8元不等。
  记者询问入场处工作人员是否有免费眼镜提供。工作人员表示,自疫情以来,影院就不再提供免费3D眼镜,都需要顾客另行购买。
  随后,记者致电万达院线400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疫情期间,考虑到健康卫生的原因,不同地区的万达影城在防疫政策上会有所不同,是否提供3D眼镜具体要看当地影院。对于以后是否会恢复提供免费眼镜,目前暂无法答复。
  市内一家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影院经理告诉记者,其实影院这样做也有些“纠结”。“不提供免费眼镜其实对我们的生意造成影响。但我们是连锁影城,为了大家用眼健康,我们必须要响应不提供免费3D眼镜的决策。同时,我们影院一直主张自愿原则,在购票平台上,我们有自备眼镜的提示,尽到了告知消费者的责任,由观众选择是否购买。如消费者实在不愿意购买,我们也有少量的老眼镜供影迷们使用。如果观众不能接受老旧眼镜,那我们也可以为顾客办理退票服务。”
  随后,记者在购票软件上查询发现,不提供3D眼镜的影院在购票页面上都会有滚动提示,但因字体较小,消费者们如果不仔细查阅详情,很容易忽略。
  针对此现象,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市民,大家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市民表示,大人用公用眼镜没关系,但为了防止小孩子感染眼部疾病,愿意为眼镜买单。也有的市民表示,看电影经常是临时决定,并不会将眼镜随身携带。如果每次看3D电影就买一副眼镜,最终只会导致家里3D眼镜越来越多。

市消协:遇到此类事件投诉举报
  购买3D电影票后,影城不提供免费3D眼镜是否合法合规?针对此情况,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协会。市消协相关人员向记者表示,早在2019年,中消协便对此现象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出过明确说明。
  中消协表示,3D眼镜是观看3D影片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提供3D眼镜是观影服务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消费者按照3D电影的票价购买了观影服务,影院经营者就应当依约向消费者提供满足观影要求的全部服务,包括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等观影设施。影院自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服务义务拆分开来,转嫁给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负担,违背公平诚信,属于典型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市消协还提醒消费者,在遇到影院不免费提供3D眼镜等相关行为时,大家可以保留证据,拨打12315进行投诉反映,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市消协还表示,目前我市收到的此类投诉案例较多,计划于近期对一批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影院进行约谈,并督促其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影院,市消协将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刘琪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