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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27日在桂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仲华

桂林日报      2026年03月23日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群众所思所盼,依法履职、守正创新,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听取审议工作报告54个,开展调研和视察21次,作出决议决定19项,任免国家工作人员96人次,对1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市人大监察司法和财经监督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高质量完成有关国家议会代表团来访交流各项工作,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外事局专函肯定;立法、监察和司法、民族、侨务外事、环资、社会建设、代表履职为民等7项工作,在自治区人大相关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其中立法、监察和司法、侨务外事、环资、代表履职为民等5项工作,连续五年作典型发言。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确定的任务圆满完成,全市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把握好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确保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奋力前进。
  (一)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增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大力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李楚书记对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专报的相关报告先后7次作出肯定性批示,并提出落实要求,使人大工作方向更加明确、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更加有效。常委会党组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市委请示报告80次,做到重大事项必须汇报、重大决策必须请示。
  (三)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时传达贯彻每一次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锚定桂林高质量发展制定人大工作目标任务,做到市委有部署、人大有行动、工作有成效。常委会领导严格落实市委安排的重点工作包联责任,跟踪联系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项目23项(个),联系服务县区、重点工业企业及脱贫村共25个,高质量完成实体经济调研服务、经济工作包联督导、漓江支流“消劣返清”、乡村振兴帮扶及指导村(社区)“两委”换届等工作任务。

  二、提高立法质效,强化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法治保障
  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聚焦重点领域精准立法。紧扣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以下简称“两个保护”)、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等全市中心大局,深化“小切口”精准立法。突出问题导向,对标《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要求,制定实施旅游市场秩序管理条例,依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强化监督管理,为打造桂林一流旅游环境提供刚性法律保障,得到广泛好评。贯彻“居游共享”理念,制定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文明行为的决定,明确市民、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以法治力量提升桂林文明水平。制定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助力城市管理更新升级。加快政务服务条例立法进程,着力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经常委会三次审议,并提请本次大会审议表决。推进桂林米粉产业发展立法,推动桂林米粉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11部,其中聚焦“两个保护”立法7部,实现治山治水治污治乱全覆盖,形成了较为系统的“两个保护”地方性法规。桂林地方立法的经验做法得到全国人大立法机构、中国法学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去年,全国人大立法专家实地调研后,评价桂林地方立法具有很高的“辨识度”,并作出肯定性批示;《桂林市禁止乱挖滥采砂石土矿产资源规定》获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第二届“地方立法十大范例”提名奖,在广西尚属首例;全区人大系统立法工作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
  (二)健全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依法修改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制定条例,进一步明晰立法权限、规范立法流程、压实工作责任。出台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办法,建立分工明确、衔接顺畅、协同高效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严把立法源头关口,整合立法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智库、立法专家、立法服务基地作用,立法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高效,确保每一部法规都满载民意、汇聚民智。
  (三)全面监督推进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宣传。2025年是桂林获得地方立法权十周年,我们以此为契机,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联合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桂林市地方性法规宣传实施工作的意见》,共同举办“宪法宣传周”暨地方性法规主题宣传活动;依托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法治微公园”,开展地方性法规集中宣传;在桂林电视台、桂林日报开设“人大之声·法规解码”专栏,解读本市地方性法规,让“立法者说法、执法者说法、用法者说法”;举办地方立法十周年新闻发布会,桂林人大立法经验和成果获中央、自治区、市各级主流媒体及融媒体矩阵集中宣传推介,推动破解地方性法规“立、宣、用”脱节难题。

  三、围绕中心大局,监督支持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问题导向,选准监督重点,多措并举,增强监督质效。
  (一)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最严监督,依法守护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重大使命,扛稳“两个保护”人大责任。推动“4·25漓江保护日”活动常态化开展,促进漓江保护理念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漓江支流“消劣返清”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漓江支流“消劣返清”等工作开展调研视察。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纵向联动,邀请市监委、市检察院协同参与,组建4个执法检查小组和整改监督组,历时3个月,通过实地检查、问卷调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本市10部“两个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集中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违反10部法规有关条款的3个方面28个重点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专报市委,李楚书记作出批示,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二)聚焦发展大局,助力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围绕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组织桂林市选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开展年中专题调研,提出18条高质量意见建议,其中支持“AI桂林”建设、加快建设“科创桂林”、打造湘桂向海经济走廊、加强漓江生态流域系统性保护和修复、助推广西建设文化旅游强区和世界旅游目的地等五个方面重点建议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办理情况逐项作出反馈。聚焦桂林“十五五”时期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开展集中视察,提出需要自治区层面协调解决的建议26条,力争桂林更多重大事项纳入国家和自治区“十五五”规划纲要。对《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题视察,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扎实开展全市“十四五”规划执行评估和“十五五”规划编制调研,推动桂林“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与《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发展规划》有机衔接,确保两个规划目标同向、举措同步,一体推进、落地见效。
  (三)打好财经监督“组合拳”,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年完成财经相关调研、视察、审查事项36个,全面强化经济运行监督。紧盯目标促发展,围绕市人代会批准的计划目标,聚焦“促投资、稳增长”进行专题调研、听取专题汇报、开展专题询问。围绕市委“四个抓手”决策部署,开展“人工智能+”、文旅焕新、固定资产投资、县域经济发展四项专题调研,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务实参考。围绕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托企业代表联络站、财政经济领域专业代表议事厅,举办金融助力高质量发展座谈会,解读及监督落实财税金融惠企政策,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聚力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紧盯“三保”底线防风险,围绕稳定和发展,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决算报告,加强对“四本预算”的全程监督,实现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有效兜牢“三保”底线。首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全口径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加强债务“借、用、管、还”全过程监督,推动守牢债务率“不返红”底线。紧盯国资管理增效益,围绕“三资”盘活,听取和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开展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专题调研,促进国企深化改革和资产优化配置。
  (四)推动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获得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精准对接群众需求,联动推进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年票决和监督实施民生实事项目742个。听取和审议农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发展、柿子产业发展等专题调研,跟踪检查常委会2024年涉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听取和审议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开展基层卫生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医疗资源下沉扩容,惠及更多群众。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专题调研,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展促进民族地区共同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校园等专题调研,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开展广西农村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提升农村供水用水质量和水平,特别是推动城区农村接入城市自来水网络,依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五)强化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助力法治桂林建设。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新时代大普法工作格局。开展职业教育法和广西职业教育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职业教育学校深化产教融合、建强教师队伍、提升办学质量。开展行政诉讼法执法检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法院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工会法和广西实施工会法办法执法检查,助推工会工作提质增效,依法维护工会会员合法权益。开展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执法检查,推动弘扬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注入红色动能。
  (六)创新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增强联动监督工作质效。高质量完成市委深改委重点改革任务,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市级层面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人大常委会与纪检监察机关六项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整合监督资源,凝聚监督合力,形成全链条、闭环式协同监督。深化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联动,听取和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四、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代表法,持续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支持代表依法、有序、规范履职。
  (一)拓展“两个联系”深度广度。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过去的一年,72名基层市人大代表走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参与履职,同时我们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6次,充分听取他们对全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426人次,不断提升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质效。建立市人大机关干部下基层走访服务代表机制,常委会领导带头走访基层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552人次。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持续优化“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自治区主席韦韬以及市委书记李楚、市长卢新华等领导同志以人大代表身份进站履职,示范引领全市1.3万多名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通过民情沟通会、代表接待日、“智慧桂林人大”平台等收集意见建议2.3万余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1万多个。
  (二)畅通民主民意表达渠道。完善“线上+线下”代表履职平台,支持代表就近就地参加活动。积极推进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各类基层便民服务平台融合运行,并与公检法司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协同,共同开展民意收集、普法宣传、法律监督、基层治理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民意征集平台载体,充分运用“智慧桂林人大”及各县(市、区)线上平台,通过“三端一码”,全天候收集民情民意。全州县人大常委会作为全区唯一的县级人大常委会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座谈会,并作典型发言;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代表“火塘议事”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视频,被央视新闻频道全网推送。
  (三)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效。深化市人代会代表审议建议“马上办”机制,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高效完成195件代表审议建议的收集、办理和答复工作。强化领导领衔督办、专委联合督办,推动各承办部门认真办理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164件,落实率达82.9%,创历史新高,让代表的“睿智之言”转化为破解发展难题、推动工作提质、惠及民生福祉的“良法实招”,代表普遍满意。
  (四)提升代表服务保障和管理水平。举办市人大代表专题学习培训班,全面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健全代表履职监督机制,持续组织代表开展讲述履职实践活动,首次组织桂林市选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同步开展履职评议,促进代表依法履职、主动作为。管好用好各类代表履职服务平台,为代表常态化履职提供坚实保障。服务驻桂林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31件,其中《关于支持桂林漓江建设美丽航道的建议》得到交通运输部重视和支持;服务桂林市选出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110件,数量与质量均创历年新高,为桂林高质量发展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更多支持贡献人大力量。

  五、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深刻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新时代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深刻汲取蓝天立、周家斌、林武民等案件教训,强化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举行全市人大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报告会,邀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王列强同志对全体市人大代表,以及市、县(区)人大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营造市人大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健全和落实作风建设长效制度规定。开展党员“亮身份、践承诺、重实干、当先锋”活动,激励机关党员干部学思想、学法规、学业务,争当政治过硬、勤学善用、廉洁自律、履职为民“四类先锋”,全面转作风、树新风,以优良作风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化党建“五联”工作。对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建“五联”工作方案,创新载体抓手,建立市人大机关联系服务县乡人大工作机制,常委会领导常态化联系县区人大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密切协同联动;市人大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持续联系服务乡镇人大,推动全市乡镇人大规范建设、有效运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党支部与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联创共建,共同推进党建与人大工作融合发展。在全区设区的市中先行“机关党建+行动学习”模式,围绕“建设一流作风效能,助推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奋进突破”主题,精准确定11个选题,运用行动学习理念和方法,群策群力破解业务难题、提升履职能力,实现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和工作质效“双提升”。
  (三)有效推进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懂人大”,常态化开展人大理论研究,不断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特点的认识和把握。围绕“讲人大”,推进桂林人大“网、微、刊”和“智慧桂林人大”融合,紧扣常委会工作重点、民情民意焦点、代表履职亮点,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报道,用真情实感和鲜活事例讲好桂林人大故事,展现代表履职风采,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有关部门积极协同、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县乡三级人大上下联动、同题共答的结果,是全市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对照新时代人大工作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促进类”立法有待进一步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类民主民意表达平台与基层便民服务平台的融合发展有待进一步探索。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推动解决。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锚定“145”总体目标,聚焦生态优势巩固提升、科创桂林集成突破、产业发展集群突破、文旅焕新集聚突破、县域经济集中突破,依法履职、守正创新,以人大担当作为助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提高立法质量。持续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重点加强“促进类”立法。围绕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政务服务条例;围绕科创广西先行试验区(桂林)建设,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地方立法;围绕推动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实施桂林米粉产业发展条例,初次审议罗汉果产业促进条例;围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修改工作。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停车场建设管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月柿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立法调研。深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立法合作交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服务基地和立法专家顾问作用。加强对自治县立法工作的指导。
  增强监督质效。聚焦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切期盼,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实效,切实做到发展所需、改革所向、监督所至。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进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落地落实。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漓江保护日”决定执行情况等报告。聚焦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审查批准“十五五”规划纲要,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的报告,开展科创基金投资使用、旅游新业态发展等专题调研。聚焦民生和社会管理,听取和审议乡村全面振兴、城市应对自然灾害能力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情况的报告,开展托育服务发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普通中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等专题调研,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母婴保健法、中医药法、广西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常委会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依法加强对常委会任命人员的履职监督。
  认真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和代表工作。依法做好市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加强培训,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及时研究解决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密切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专业代表小组作用,拓展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深化“混合编组、多级联动、履职为民”工作,持续推动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专业化开展活动、注重实效,进一步发挥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功能作用。持续推进县乡两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推动代表履职更加贴近民生、契合民意。持续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组织开展人大代表讲述履职实践、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强化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加强代表建议工作统筹,优化代表建议“提好、办好”工作机制,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做到提有质量、督有力度、办有成效。
  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紧扣“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持续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党建“五联”,抓实“机关党建+行动学习”,提升全市人大系统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巩固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创建成果。持续开展联系服务县乡人大工作,继续开展党员“亮身份、践承诺”活动,强化机关干部能力作风建设。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充分发挥人大智库作用,系统总结推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桂林实践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持续推进桂林人大“网、微、刊”融合,积极传播人大正能量。加强与县乡人大的协同联动,强化服务指导,做到同向发力,提升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一元复始,万象更新;为民履职,重任在肩!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桂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