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言法语”变“家常话”
临桂区人民检察院:圩日普法守护知识产权与群众“舌尖安全”
桂林日报
2025年09月18日
本报讯(记者蒋璇 通讯员郑好 李志勇)“赶圩还能学法律,晓得怎么辨假化肥、看食品生产日期,这趟圩赶得值!”近日,恰逢五通镇传统圩日,集市上人头攒动。临桂区人民检察院的干警们带着“法治大礼包”走进圩场,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守护“舌尖上的安全”等普法宣传,把法律服务真正送到群众身边,获得大家连连称赞。
活动现场,几条醒目的红色横幅标语——“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检察蓝守护舌尖安全 公益诉讼筑牢食安防线”高高悬挂。咨询台前,各类普法折页、手册摆放整齐,图文并茂、通俗易懂。干警们穿梭在人群中,一边发放宣传材料,一边用本地话“搭配”真实案例讲解法律知识,让专业的“法言法语”变成老百姓听得懂的“家常话”。
“买东西莫光贪便宜,要认准商标!有些包装和名牌极像,但差一两个字的,多半是冒牌货!”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干警们从商标侵权识别、假货辨别等基本知识入手,结合乡镇常见的仿冒洗发水、伪劣种子等实例,耐心教群众辨别侵权商品,呼吁引导大家自觉抵制假货、保护尊重创新成果。
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检察官们也送上“干货满满”的提醒。“买散装食品要看防尘措施和生产标签”“过期食品哪怕没变质也不能食用,商家售卖即违法”“遇到吹得天花乱坠的保健品,一定要多问子女、查资质,别轻信‘神药’推销”……他们结合《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相关条款,聚焦农村市场多发的过期食品、卫生不达标、虚假宣传等现象,一一厘清防范方法和维权途径,让群众听得进、记得住、用得上。
据统计,此次圩日普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宣传覆盖群众超千人。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临桂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紧扣乡镇实际需求,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推动法制宣传进村屯、赶大集、入民心,让“知法、守法、用法”成为百姓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以法治力量切实守护群众权益,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