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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到我市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

桂林日报      2025年06月18日     
  本报讯(记者陈娟 通讯员董良慧)6月1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并召开桂林市贯彻实施森林法情况汇报会。
  据了解,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5月至8月对广西实施森林法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组分成3个小组分赴桂林、梧州、玉林等7个设区市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强化林地林农权益保护、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情况,推动森林法在广西得到全面有效实施。
  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国富进行了桂林市森林法实施情况汇报,市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进行了补充汇报。
  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推动桂林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我市森林资源质量和管理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林下经济产值连续三年位列全区第一。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313.78亿元,连续两年突破千亿元大关,增长率全区第一。同时,我市在贯彻实施森林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如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补偿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森林生态保护资金保障不足、林业执法人员力量较为薄弱等,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推进解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卉参加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