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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余额“不翼而飞”
警方循线追踪破案

桂林日报      2024年12月09日     
  本报讯(记者陈静 通讯员易丹)银行卡和手机一直都在自己身上,密码也从没告诉过别人,卡里的钱却凭空消失。看到一条条扣款的提示短信,桂林的易大姐百思不得其解。近日,象山区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盗刷银行卡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为受害人易大姐挽回损失7247元。
  今年9月底,在外地工作的易大姐购物时使用了一张很久未用的银行卡进行支付,收到扣款短信后才发现原本卡里的8000多元只剩下1800元,之前由于工作繁忙未注意到此类短信。当天晚上,易大姐又收到一条短信,提示银行卡消费了400元。这并不是自己消费的,易大姐赶紧前往银行将剩下的1400元取了出来。11月中旬,易大姐工作结束返回桂林,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接到报案后,市公安局象山分局刑事侦查中心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办案民警根据银行提供的流水记录,发现今年6月以来易大姐的银行卡上有多笔支付宝消费转账,总金额为7247元。经过核实,这些支出并不是易大姐的。办案民警根据交易记录,迅速锁定了这些支出的实施者刘某。
  经过前期的摸排走访,办案民警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所在位置及活动规律,在象山区瓦窑西路附近成功将刘某抓获归案。
  原来,2018年,易大姐在朋友的店铺中曾将手机交给不相识的刘某,让其帮忙注册支付宝账户。注册过程中,刘某发现易大姐的手机号码已被另一个账号绑定,于是他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申请注册,随后绑定了易大姐的另一张银行卡。在此过程中,刘某偷偷记下了易大姐的支付密码。
  2024年6月,刘某使用手机短信登录支付宝账号,发现登录的是他人账号。他查看后,想起当年自己使用手机帮易大姐注册的事情。刘某尝试消费后,发现账号绑定的银行卡中有钱,便起了贪心。6月至9月,刘某多次通过易大姐的支付宝账户消费转账,共计盗刷7247元,与此同时,他还不忘删除支付记录,以为这样便能“神不知鬼不觉”。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象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