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微信 朋友圈 微博 QQ空间

01版:头版

02版:综合新闻

03版:社会生活

04版:时事

05版:时事

06版:理论·时评

07版:健康桂林

08版:专题

返回 2024年08月16日

一起涉及940万元的执行案
一面“跨越”1300公里的锦旗

桂林日报      2024年08月16日     
□本报记者张苑 
通讯员伍盛好 陈李卉

  近日,一面写有“耐心热情答疑解惑 公正高效法治之光”的锦旗“跨越”1300公里,从浙江省温州市寄到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随之附上的还有一封感谢信。
  锦旗和感谢信均来自一起案件的执行申请人浙江省某混凝土公司。收到这份意外的“礼物”后,七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随即拨通了当事人的电话。“感谢你们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案子劳心劳力,涉案的940多万元终于到位了。这笔款项解决了我们公司的资金周转问题,工人们的工资可以正常发放了!”电话那头的当事人激动地说。
  浙江某混凝土公司于2021年5月与广西某建筑公司签订商品供应合同,约定浙江某混凝土公司为广西某建筑公司的项目工程提供建设所需混凝土,每月对账、结算货款,剩余案款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六个月内支付完毕,并约定了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浙江某混凝土公司在2021年5月至2023年1月期间,如约为广西某建筑公司供货,货款总计约3600万元。然而,项目验收合格后超过六个月,广西某建筑公司却还有900多万元货款未支付。几经讨要无果后,浙江某混凝土公司将广西某建筑公司起诉至七星区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广西某建筑公司最终须支付浙江某混凝土公司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940万元。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建筑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浙江某混凝土公司遂向七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干警运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但因执行标的较大,并且被执行人部分账户为专用资金账户,执行难度较大。面对浙江某混凝土公司资金链即将断裂、上百名工人工资被拖欠的困局,执行法官克服困难,多次约谈广西某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其释法说理,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最终,法官们的执着和坚持让被执行人受到触动,同意积极筹款,配合法院执行。一个多月后,广西某建筑公司主动将940万元案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护航企业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回顾该案的执行过程,七星区法院执行局法官表示,这是该院深化执行改革、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体现。据介绍,近年来,该院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融入司法审判执行全领域、全过程,在司法的刚性和柔性、力度和温度之间寻求平衡,努力实现保障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助企纾困解难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