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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提升案件查办“附加值”

桂林日报      2024年08月12日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唐柳倩)“蒋某某没有守住底线,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礼品礼金,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县公安局要以案为鉴,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
  近期,全州县纪委监委针对县公安局干部蒋某某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一案一谈话”,与案发单位领导班子面对面谈话、点对点查摆问题,深度剖析该案违纪违法特点和案发原因,帮助案发单位查找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案发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为防止“案结事了”,全州县纪委监委将处分决定宣布、开展“一案一谈话”作为推进以案促改,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一环。根据各系统各领域特点、案发单位情况和具体案情等制定“个性化”以案促改工作方案,通过“一案一通报”“一案一警示”“一案一谈话”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强化案发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推动在主体责任、日常监管、权力运行、权责边界、纪律作风、制度建设等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建章立制。
  “查办案件绝不是‘一结了之’,要切实达到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提升案件查办的‘附加值’。”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持续在实际工作中总结经验,深度剖析违纪违法案件背后暴露出的思想教育、监督管理、权力制约等方面问题,通过积极探索全流程规范化管理,坚持以案促改与审查调查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强化忏悔书、廉政风险防控建议书、廉洁忠告书“三书”机制,引导被审查调查人从“局内人”的角度指出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存在的问题,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