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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两男子
非法捕捞水产品被抓

桂林日报      2024年03月20日     
  本报讯(通讯员欧东平 梁煜)每年的3月至6月为禁渔期,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了尝鲜或牟利,采取非法手段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近日,恭城警方查处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这也是今年实施禁渔期以来该县查处的第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3月11日20时许,恭城公安局嘉会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太平村委莲塘村附近时,发现有人正在使用电鱼机电鱼。民警随即上前将电鱼的唐某某、代某某两人抓获,现场查获电鱼工具一套,缴获渔获物若干,随后一并移交县农业农村局调查。
  经县农业农村局调查核实,唐某某、代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便将该案移交给恭城公安局处理。目前,该案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