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镇:
做好集体经济收益分配
用好集体经济收益资金
桂林日报
2023年12月04日
本报讯(记者刘健 通讯员陈通 潘妮)今年以来,兴安县兴安镇通过科学规范开展好村集体收益分配、管好用好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指导各村结合实际、量入为出,科学做好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工作,将村集体收益作用最大化发挥。
强化指导、科学制定收益分配方案。兴安镇辖15个行政村,7个社区,每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约200万元。关于如何合理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兴安镇对各村进行集体经济资源合同、收益分配指导培训,遵守坚持效益为上、坚持发展优先、坚持同股同权、坚持底线红线原则。兴安镇党委、政府指导各村结合实际制定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通过科学规范制定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有效利用好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
明确方向,促进集体经济收益有效发挥。按照“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福利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分红——其他分配”的顺序进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通过细化分配措施,同步分配公积金、公益金和福利费,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其中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可分配收益资金达348.68万元,提取公积公益金264.97万元,福利费37.80万元。
规范程序、推动集体经济收益“阳光运行”。为保证收益分配各环节规范化开展、阳光下运行,在2023年4月底督导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2022年度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最后通过村级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报镇级备案后方可实施。通过对收益分配全过程各环节的公示与邀请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提高村集体收益分配过程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收益分配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