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息纠纷保护生态 法官调解实现“三赢”
桂林日报
2023年11月15日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余倩)近日,阳朔县人民法院葡萄镇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还助力了生态环境保护,实现法治效果、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三赢”。
2021年9月,甲方廖某、林某与乙方覃某、刘某签订了桉树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葡萄镇某山岭上的0.78公顷桉树林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协调场地纠纷,其余手续及产生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负责,双方还口头补充约定所有桉树需在2021年12月31日前采伐完。合同签订后,乙方共向甲方支付了购树款4万元后便开始修路,为伐树做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10月初,乙方被告知需暂停修路。而后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准备采伐的桉树林位于漓江风景名胜区三级保护区,属于禁止采伐区。获得这一信息后,乙方提出与甲方解除买卖合同,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4万元购树款。但甲方认为桉树不能采伐责任不在己方,不同意退还购树款。双方为此发生纠纷。由于多次协商未果,2023年9月,乙方诉至阳朔县法院葡萄镇法庭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由于这起案件事关生态环境保护,葡萄法庭十分重视。为妥善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及时召集双方到庭进行庭前调解,从法律层面对该案进行了分析。但由于双方意见有分歧,调解陷入僵局。之后,法官决定开庭审理该案。
开庭当天,法官根据前期调查核实的情况,耐心细致地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的审核同意,任何人都不能滥伐林木,破坏漓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与此同时,法官还借助多年来处理环境资源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向双方宣讲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破坏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至此,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解除合同,但对返还的购树款金额仍有争议,僵持不下。
为减少双方的诉讼成本,主办法官提出调解的方案,即法官与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涉案桉树林进行现场勘查,确定双方各自为履行本案合同造成的损失。经三方现场勘验,估算出了原、被告双方为履行合同分别遭受的损失。回到法庭,主办法官再次主持双方进行协商。最终,甲、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桉树买卖合同;甲方返还乙方购树款2万多元。双方达成协议后,承办法官还要求当事人及时复种树木,修复好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至此,这起事关生态环境的案件得以圆满调结。
记者了解到,阳朔县人民法院葡萄镇人民法庭自挂牌成立“广西桂林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以来,充分发挥驻庭审判和巡回审判的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辖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和普法宣传力度,力争达到“审理一案件,教育一大片”的社会效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