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就《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发布访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张晓阳
桂林日报
2023年10月17日
□本报记者 陈娟
日前,漓江保护历史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漓江生态环境质量报告(2022年)》发布。漓江地表水水质、地下水环境、空气、土壤等一组组翔实数据,引发社会公众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更大关注。10月16日,桂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张晓阳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进一步介绍。
近两年来,桂林市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检验,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扎实推进漓江全流域保护、全覆盖整治、全方位提升,当好保护漓江的“二郎神”,推动漓江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入选国家首批美丽河湖案例,漓江保护经验做法获国务院通报表扬、中央改革办宣传推广。
那么,漓江保护具体有哪些创新做法和经验,取得哪些新成效?
——实施系统治理,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桂林以改善和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对地表水环境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加强源头管控,实施地表水水质“提质进位”工程,对城市建成区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开展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摸清我市漓江流域水生态调查底数。科学精准监管,利用水质在线数据及时掌握断面水质情况,增强水质监管能力。加强资源数据共享,定期分析会商,积极应对枯水期水量减少等不利影响。实施城乡共治,完成漓江市区段污水集中治理,对漓江城市段老旧小区市政管网进行改造,持续推进漓江城市段10条支流综合治理,基本实现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城市污水收集率达80%以上、集中处理率达99%以上,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100%。2022年,桂林市获得自治区农村环境整治资金3100万元,224个行政村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2017年以来,漓江流域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连续6年保持Ⅱ类以上水质,水质均为优,优良比例达100%。桂林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连续多年排名全国前列。
——坚持协同治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推行“一对一”专家帮扶,督促重点企业严格落实“一厂一策”治理方案,115家涉VOCs排放企业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安装。推进柴油车污染治理,实施机动车尾气“天网”工程,成为全区唯一实现遥感监测点位全市县(市、区)覆盖的城市;推动《桂林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落实落细,在全区率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推进露天焚烧整治,修订秸秆禁烧奖补暂行办法,以奖促治推动解决秸秆禁烧突出问题;构建“智能化视频监控+网格化管理”联动平台,火点处理率达99%以上。推进制砖行业增效提质,强化砖厂企业监管,开展废气达标排放整治,对砖厂主要污染物稳定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向执法部门推送企业违法信息,督促企业时刻规范排污行为。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与湖南省谋划签署《湘桂走廊区域大气污染省际联防联控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打造跨省区大气污染防治合作典范。全力应对污染天气。印发实施《桂林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加强应急联动,妥善应对污染天气。
2015年以来,漓江流域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污染物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