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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获批通过
开辟民间瑶医药师承人员取得行医资格合法途径

桂林日报      2023年08月15日     
  本报讯(记者陈娟 通讯员陈水旺)日前,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该条例是恭城瑶族自治县成立以来颁布的第三部单行条例,将为加快推进瑶医药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瑶医药是中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瑶医药独特的药方和疗效被广大人民群众信赖和接受。为了推动瑶医药事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恭城人大2022年初启动了条例的制定工作。条例起草中,恭城人大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加强与高校的合作,汲取外省立法成功经验,注重听取专家意见,经反复论证、修改和完善,2023年2月通过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按规定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批。
  《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不设章节,坚持“小切口”“精细化”理念,根据该县瑶医药发展实际,并汲取区内外瑶、彝、苗等民族医药立法成功经验,需要几条制定几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体系、医保管理、执业资格、名医认定、师承传承、宣传普及、药方利用、科研支持和瑶药保护发展等。其中重点解决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瑶医医师资格考核问题,通过引进高层次人才、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设置专场考核、允许部分瑶医按规定获取乡村医师资格三个途径,妥善解决自治县民间瑶医师承人员合法取得行医资格的问题。条例还鼓励对民间习惯使用的安全有效的瑶药单方、验方、秘方进行收集、整理和挖掘,并不断研究完善、开发利用和推广,因地制宜将每年端午节(农历五月初五)确定为恭城瑶医药文化宣传日等。
  《恭城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颁布实施,对于弘扬民族医学文化,让更多医疗健康产品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各族群众,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基础,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