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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数字报

保护广西人居遗产
传承民族营造智慧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6年08月31日     来源:桂林日报

  □全峰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我们一定要重视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保护好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广西人居遗产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见证,是镌刻于山水间的民族记忆与文明结晶,承载着顺应自然的营造智慧、多元共生的文化智慧与代际传承的乡土智慧。深入发掘并活化利用宝贵的人居遗产,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文化自信,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市更新具有重要价值。

  人居遗产蕴含深厚文化基因和丰富时代价值
  广西人居遗产是自然地理与多民族文化长期交融的产物,蕴含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智慧,凝聚着各民族审美互鉴的营造技艺。
  记录文明演进与民族交融的活态史诗。截至2025年底,广西共有792个自治区级传统村落,其中342个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与3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9个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含中国历史文化名镇9个)、87个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村(含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9个)构成层次分明的人居遗产保护网络。这些人居遗产不仅是物理空间的留存,更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在八桂大地的空间叙事与物化表征,为弘扬中国人居精神、迎接人居文化复兴提供了极具价值的民族范例。
  诠释山水人居理想与生态智慧的历史样本。龙脊梯田聚落、漓江峰林村落、左右江滨水壮寨等,其选址布局、空间组织与营造技艺,生动诠释了“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生存智慧。广西先民创造的干栏建筑体系巧妙应对湿热气候,三江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被誉为“世界木构建筑瑰宝”,这些朴素的生态实践为当代探索安全、低碳、韧性、可持续的人居环境建设提供了历史借鉴。
  彰显文化自信与推动文明互鉴的基因宝库。干栏、鼓楼、吊脚楼等民族建筑,与近代骑楼、外廊式建筑交融共生,共同绘就了“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建筑文化画卷。广西作为中国与东南亚文化交流的前沿,其传统人居形态与东南亚存在诸多文化亲缘,为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背景下讲好中国故事、广西故事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广西人居遗产保护传承的成效、短板和挑战
  近年来,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指示精神,探索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人居遗产保护传承路径。
  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广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专项评估办法》等文件相继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扎实推进,柳州、北海、贺州等设区市地方性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法治屏障日益坚固。全区各地的人居遗产保护理念实现了从大拆大建向“微更新”“微改造”、从分散保护向协同保护、从冻结保护向保用结合的转变。
  保护传承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持续努力,全区累计公布38片历史文化街区、1508处历史建筑,在有效保护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多元化活化利用路径。如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寨对侗族村寨实施系统保护与适度旅游开发;灌阳县推行“百幢古民居”保护利用工程,探索“修缮一幢、活化一幢”路径;阳朔县“云庐”将旧民居转化为精品酒店;南宁绢纺厂将旧厂房打造为文化创意街区,实现了传统空间的现代转化与价值升华;南宁“三街两巷”、桂林东西巷、梧州骑楼城等历史街区,成功转型为城市文化客厅与消费集聚区,延续了历史文脉。
  短板与挑战不容忽视。尽管广西人居遗产保护传承取得明显成效,但仍面临一些亟待破解的难题。比如,大量传统村落空心化加剧,日常管护缺位;聚落山水格局、社区网络及文化生态缺乏系统观照,建设性破坏与保护性破坏时有发生;遗产保护与地方特色资源和发展战略融合不深,遗产价值对区域发展的赋能作用尚未充分释放;“见物不见人”“重物质空间保护、轻社区活态传承”等更新模式切断了遗产与日常生活的共生关系,可持续性不足;政策机制与社会治理体系尚不健全,遗产保护的内生动力亟待激活,等等。

  加强人居遗产的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保护好、传承好丰厚的人居遗产,挖掘好、转化好其中蕴含的营造智慧与生态经验,既是对历史和自然的敬畏,也是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文化动能的现实需要。关键要在系统保护与活态传承、文化价值与经济转化之间找到结合点,走出一条保护与发展共赢、人文与生态共美的特色之路。这需要我们以珍爱之心守护文脉,用更实举措推动传统人居智慧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树立“全域遗产”观念,强化系统性保护。突破“就点保点”的局限,树立覆盖城乡、贯通古今、链接自然与文化的“全域遗产”系统观。不仅要保护名录内的单体建筑、村落街区,更要关注其赖以存续的山水格局、生态基底、历史环境以及非物质文化传统和社区组织网络。将遗产保护融入区域生态保护、国土空间治理、城乡发展规划全过程,构建整体保护、系统展示、活态传承的格局。
  深化文旅融合,激活遗产当代价值。将人居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融入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北部湾国际滨海度假胜地建设、中越边关风情旅游带培育等自治区重大发展部署。积极探索设立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区或遗产保护传承创新试验区,推动人居遗产与文旅、教育、康养、创意设计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独具桂风壮韵的文化品牌和消费场景,探索文化遗产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践模式。
  推进活态保护,实现可持续更新。将遗产保护融入乡村全面振兴与城市更新战略,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最小干预”原则,尊重遗产地社区主体地位。创新遗产托管、遗产认养等模式,健全居民参与遗产保护机制,让居民在保护中获益、在参与中传承。加强对人居遗产历史、艺术、科学、社会及情感价值的深度研究与阐释,实施“人工智能+遗产”行动,运用数字技术开展虚拟修复、沉浸式体验、智慧监测,开发数字博物馆等新业态,拓展文化传播渠道。
  创新政策机制,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加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益参与、特许经营、产权置换等方式参与保护利用,探索建立传统建筑产权流转、用途管制、容积率奖励等配套机制。借鉴社区文化遗产公园建设思路,将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民生改善有机结合,强化社区赋权增能。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专业支撑的多元共治格局,让居民从旁观者转变为参与者和受益者,真正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
  (来源:《广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