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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区检察院:“一案一监督”机制促廉洁办案
桂林日报
作者:文新军
新闻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文新军 通讯员闫星宇)“您好,这是《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廉洁自律规定》,如果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您发现办案检察官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可随时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日前,在临桂区检察院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人员正向涉案当事人、律师等发放《检察工作纪律和检察官廉洁自律规定》《检察人员廉洁办案监督卡》等廉政监督规章制度,由涉案当事人、律师等案件相关人员对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全程监督。 在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中,临桂区检察院进一步完善“一案一监督”机制,促进廉洁办案。据了解,该院出台的相关规定包括了检察官的工作纪律、检察人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举报方式等。监督卡包括是否接受案件当事人或亲属宴请;是否接受、索要案件当事人或亲属的礼品、礼金;是否参加当事人或亲属支付费用的休闲、娱乐活动;是否借办案之机向当事人或家属报销应由办案人员、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内容。 相关廉政制度的出台,将案件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的监督权贯穿于案件受理、审理、执行的全过程,推动了被动监督向主动接受监督的转变。据悉,制度出台后,办案检察官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实行“一案一监督”,要求办案检察官在办案全过程认真按照《检察人员廉洁办案监督卡》等相关规定公正司法,并认真填写监督卡的内容,签字后向涉案当事人、律师等相关人员公开,强化案件当事人、律师等人员对检察环节检察官公正司法的监督。同时,为推动“一案一监督”机制的落实,该院政治部门在以往《落实司法办案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警示卡》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清廉机关的要求,梳理细化岗位风险点并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了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据了解,大力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制定出台的规定、监督卡等廉政监督文件共8项,梳理细化办案风险点22处、制定相应防控措施22条,举行检察听证会80余次、制定不起诉笔录37份,有效地增强了检察人员廉洁办案意识、规范了检察司法行为、提高了检察司法公信力。接下来,临桂区检察院将继续完善“一案一监督”机制,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动、推动特邀检察官助理监督机制的完善等,强化社会各界对案件在检察环节检察官公正司法办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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