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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6年拒交物业费遭起诉

法院惩教并举,有力度又有温度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秦燕 蒋倩)众多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长时间拖欠物业费;由于收不到物业费,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陷入困境,于是将小区欠费业主集体告上法庭。面对双方矛盾的升级,如何才能惩教并举,实现“双赢”?近日,七星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这起案件由七星区某小区的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合同履行纠纷而引发。由于该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不满,在2013年至2019年长达6年的时间里,小区大部分业主一直拒交物业费,以此对物业公司进行抗议。因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运营,6年内该小区更换了3家物业公司。
  桂林某物业公司是第二个入驻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由于收不到物业费,该公司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陷入困境。为了维护自身权益,该公司于2020年底将小区200多户业主起诉到了法院。七星区法院审理之后做出了判决——要求该小区200多户业主依法履行相关数额的物业费给付义务。然而,判决书下达后,只有约半数业主履行判决,而其余的业主对判决“视而不见”。
  一起案件尚未顺利执行,2021年该小区的90多名业主再次被推向被告席,此次的原告是入驻该小区的第三家物业公司。同一个小区的业主两次被不同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这样的案例并不多见。为了妥善处理两起相关案件,七星区法院决定采取边调边执、软硬结合的办法分步处理。
  “司法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七星法院相关负责人这样表示,“群众因对法律不了解,不积极行使诉讼权利、履行法律义务,发生出庭缺席、判而不执的现象,主办法官和相关庭室要利用好多元化解纠纷机制,让当事人积极采取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还要做好教育说服工作,提高履行义务人的主动履行意愿。对于严重违反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教育仍不悔改的,则应当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法律和司法的尊严!”
  七星法院一方面对第一起案件中在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诉业主,该院执行局实施了查封、冻结、划扣等强制执行措施,让相关业主意识到法律和司法的强制力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对正在提起诉讼的第二起案件,主办人联合人民调解员对被诉业主和原告物业公司展开调解,通过第一起案件的经验教训,解释法律规定,说明轻重利弊,让物业公司有条件地免除业主违约金和免予对业主的起诉,换取业主主动补交物业费。同时,法官还借助法院的中立身份和权威力背书,缓和双方冲突敌意,为业主和物业公司通过协商化解矛盾制造空间。
  很快,第二起案件的大部分被诉业主都主动支付了欠缴的物业费,截至目前,该小区的物业费追回率达83.7%,原告如约免除了违约金,并免予了对相关业主的起诉。
  通过这两起案件,法官提醒广大业主: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维护和提供公益性服务的重要保障,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受法律保护,业主不得以物业公司未充分履行服务合同等原因,随意欠缴、不缴物业费。况且,在法院下达判决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更有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因此,法官建议:如发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纠纷,业主应通过诉讼等合法程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不宜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消极对抗行为激化矛盾,否则反而可能使自己陷入被诉等不利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