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导航 各版导航 视觉导航 标题导航
选择其他日期报纸
历史数字报

市文广旅局:

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0年12月28日    来源:桂林日报

  “他们现在来检查不仅会出示执法证件,还会对检查过程进行拍摄或录像,最后还要我签字确认。不得不说,执法比以前更加规范也更加透明了。”这是秀峰区王城景区相关负责人对我市旅游执法一个新的印象。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标志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入全面推行阶段。根据国家文旅部、自治区文旅厅的工作部署,市文广旅局聚焦“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个重点,紧扣执法实践,不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和运行,进一步彰显了文旅行业推进法治建设的速度和力度。
执法公示——保障公开透明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是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的重要保障。围绕“公示什么、何时公示、怎么公示”等内容,市文广旅局对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优化完善,进一步落实市文广旅局行政执法公示规定,在门户网上开设专门窗口,将执法公示贯穿执法活动各环节,明确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公开阶段,并对公开方式、时限、内容作出详细阐述。同时,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市文广旅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行小组化市场检查模式,执法人员主动依法亮证检查、告知权利义务已成为职业习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除细化公示范围、程序外,还健全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系列配套制度。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既能进一步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又能倒逼执法机关依法履职。”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深有体会地说。
全程记录——规范执法言行
  “我的亮证动作不是很标准,下次一定注意改进……”在市文广旅局执法支队的办公室里,执法人员小黄正通过执法视频检视自己的执法言行。
  《市文广旅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应该记录的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检查等专项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归档保存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依托信息化建设,市文广旅局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引入智能化、高效化轨道,“音像记录”实现了现场执法活动的及时采集、实时回传、轨迹回放和长期储存,“文字记录”实现执法文书一键生成并现场打印,保证了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执法者必先受制于法。对执法全过程进行客观、真实记录,这是确保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利器,让执法乱象无所遁形。”执法支队农锦支队长说道。
法制审核——确保依法合规
  “众游国旅未严格按照约定的旅游行程项目进行游览。未经游客书面同意,擅自减少了骑行遇龙河十里画廊和游览西街两个项目,并将兴坪漓江项目变更为兴坪渔村,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应依法惩处。下面,请大家对本案发表意见……”这是市文广旅局案审委员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就众游国旅违法案进行集体讨论。
  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是法治的底线和红线。围绕“审核什么、谁来审核、怎么审核”等关键内容,市文广旅局修订出台《市文广旅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法制审核工作流程》,保证了法制审核有标准、有章法、有重点。法制审核是执法决定作出前的规定动作、必经程序和前置条件。《市文广旅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在依法作出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对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工作中,市文广旅局自我加压,扩大合法性审核范围,强化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执法决定的审核和管控力度,做到了多设几道“坎”,多加几把“锁”,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