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灵自然告字〔2022〕11号
桂林日报
2022年08月12日
经灵川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川路1号(桂林唐潮家居用品集团有限公司东面);土地面积15029.39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53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7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1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553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川路1号(桂林德星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东面);土地面积13259.61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0.6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35%;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498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49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498万元的资信证明。
(三)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川路1号(铭浩玻璃有限公司北面);土地面积8002.25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1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30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资信证明。
(四)土地位置:灵川镇灵川路1号(铭浩玻璃有限公司西面);土地面积4260.15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工业用地5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5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78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55万元的资信证明。
(五)土地位置:灵川县百花南四路与桂黄东一路交叉口东南角;土地面积52896.5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使用零售商业(兼容性用地面积占地块总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80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8769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4385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5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8769万元的资信证明。
(六)土地位置:八里街工业园区八里七路与川东二路交叉口东南角32-1#A1地块;土地面积7487.2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小于10%;建筑控制高度:不大于24米;其他规划条件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860万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930万元;增价幅度:人民币20万元;竞买申请人应提交不低于人民币1860万元的资信证明。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序号(一)地块15029.39平方米和序号(六)地块7487.24平方米2宗土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余下序号(二)地块13259.61平方米、序号(三)地块8002.25平方米、序号(四)地块4260.15平方米、序号(五)地块52896.5平方米4宗土地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13日,到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下午4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地块挂牌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9月15日上午10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牌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2号开标室(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以见报日为公告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0773-6861773
联系人:小邓、小阳
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