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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温情暖人心 1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解民忧

桂林日报      2021年09月23日     
  本报讯(记者周文琼 通讯员王凌 阳海翔 李妙龄)车祸发生后,全家的生活及医疗护理开支仅靠儿子的工作收入支撑,生活极度困难。在桂林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帮助下,近日,永福县陈某一家收到了国家司法救助金11万元,切实感受到了检察“温度”。
  据了解,2014年一天,永福县陈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构成Ⅲ级伤残。法院在审理此案时判决肇事者对陈某给予了赔偿。随后几年,陈某因脑外伤术后、继发性癫痫、脑出血后遗症等造成目前一级伤残、完全护理依赖,且癫痫频繁发作,需妻子24小时看护,全家的生活及医疗护理开支仅靠其儿子的工作收入支撑,生活极度困难。
  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了解到陈某的遭遇,主动告知他的家人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桂林市检察院在办案处理中发现该家庭确实存在贫困,并进行了司法鉴定,陈某的后续康复治疗还存在11万元左右的缺口。今年上半年,桂林检察院启动了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最终,在桂林市、永福县两级检察院的努力和桂林市委政法委、永福县委政法委的支持下,为陈某争取到了共11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近日,桂林市委政法委、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永福县委政法委、永福县人民检察院的同志以及市人大代表等一同来到陈某家中,将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其妻子与儿子手中。“非常感谢政法委的同志还有检察官送来的司法救助金,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这笔救助金对于我们家来说真的太重要了。”陈某妻子连连道谢。
  据介绍,桂林市、县两级人民检察院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落脚点,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承诺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下一步,检察院还将结合工作实际,帮助更多需要救助的困难当事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