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车险市场陷阱:
“高仿车险”低价背后的隐患
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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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来源:桂林晚报
近日,来自广东的李李(化名)向记者表示,购买到某款“高仿车险”,在名称、服务类型上与某知名保险机构非常相似,但报价仅为该机构的一半。后续经过核实,她购买的并非保险,而是交通安全统筹服务。
今年以来,这种“碰瓷”知名保险机构的交通安全统筹公司正加速扩张,市场价格大多仅为正规车险的5折至8折。
事实上,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仅是一种行业互助形式,向车主集资形成统筹资金来为参与统筹的车辆提供保障。但如果交通安全统筹公司没有做好风险控制,可能无法承担高额赔偿金。
“高仿车险”泛滥
今年9月车险快到期时,李李收到了一个声称是平安车险工作人员的电话。在对方发来的报价单里,原价3447元的车险,限时优惠价格只要1500元,打了4.3折。
李李在半天内快速办理了签约,支付费用后,对方如约发来了“保单”。
但随后李李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对方提供的单据中,公司名称为“平安创惠(海南)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而并非“平安车险”。单据名称为“平安创惠安监服务电子单”,服务的种类为第三者责任服务、医保外用药责任服务,全程未提及“保险”字样。
记者从业内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针对车险发布有示范条款。大多保险机构的车险条款都参照示范条款,具备统一的标准文本、格式。
根据企查查,平安创惠(海南)安全统筹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今年2月,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为机动车安全统筹服务、交通安全统筹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并不包含保险业务。该公司与平安车险之间也并没有股权关联。
这种“碰瓷”知名险企,实际销售交通安全统筹服务的公司并不在少数。记者在某社交平台上以“车辆续保”名义发布帖文后,短短2天内有8名自称保险机构的人员联系记者,其中就有3名销售自称保险工作人员,实际隶属交通安全统筹类公司。
“变了味”的车辆安全统筹
车辆安全统筹本是一种正常的行业互助保障。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法秘函〔2004〕204号文件显示,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制度最早由云南省政府于1993年创建,制度要求云南省交通厅原直属企事业单位按所拥有的车辆数目缴纳交通安全统筹费,用于参加交通统筹的车辆在遭遇交通事故以及受到自然灾害、旅客意外伤害等情况后的各种经济赔偿,属于运输企业之间的一种互助制度。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二条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三)鼓励运输企业采用交通安全统筹等形式,加强行业互助,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这一倡导成为交通安全统筹存在的依据。
业内通常认为,车辆统筹是指通过向车主集资的方式,要求车主缴纳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形成统筹资金来为参与统筹的大型货车提供保障,并承诺在发生事故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为什么这种交通安全统筹服务可以设置较低的价格?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记者表示,与正规保险机构的保险产品相比,交通安全统筹服务不受保险行业的严格监管和精算定价机制约束,这些公司可以随意定价,以低价吸引消费者,扩大业务规模后利润空间较大。
一名保险公司业务条线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近年新能源汽车市场快速发展,车险价格问题也逐渐显现。与传统燃油车相比,新能源汽车出险率更高、维修成本高,保费居高不下,“险企喊亏,车主嫌贵”的矛盾持续存在。在这种情况下,“高仿车险”才有了可乘之机。
“高仿车险”迷惑性高
记者在天眼查平台搜索“安全统筹”,结果显示相关企业有2,429家。其中,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统筹”的有2,291家。拨打其中多家开展类似业务的公司,宣传方式基本一样。
“这是此类车辆安全统筹公司的惯用套路。”一位在国内保险公司工作的车险从业人员张女士告诉记者,这类公司通常以此吸引客户签署类似“高仿”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
张女士介绍,正规的保险合同上原来印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现在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字样,安全统筹合同则没有,通常叫做《机动车辆统筹单》,里面往往载明车辆损失互助、第三者责任互助、车上人员责任互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互助(乘客)等栏目和统筹金额,从内容和格式看,类似“高仿”的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特别在赔付流程上,此类公司还设计了客户报案、案件受理、查勘定损、赔付理算、核算赔付、支付赔款等程序,与正规商业保险公司十分相似,极具迷惑性。
存在哪些风险?
那么此类业务用以吸引消费者的“低价”卖点从何而来?车车科技车险业务负责人表示,与保险产品相比,车辆统筹单不是保险合同,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护。而车辆统筹业务更不是保险业务,后续赔付服务可能无法保障。这使得车主可能面临高额的赔偿风险。如果车辆统筹公司无法承担高额赔偿金,车主在发生事故后可能需要自己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因此,尽管车辆统筹服务可能提供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但这并不是因为它的成本低,而是因为它所提供的保障和正规保险相比有很大差距。
换言之,正是由于其不受保险行业监管机构的约束、缺乏精算定价机制,才使得他们可以随意定价,采用低价抢市的粗放模式。除了低价竞争,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保险系专家朱少杰对记者表示:“由于缺少有力监管,经营此类业务的一些公司只是皮包公司,没有长期经营打算,只想恶意欺诈消费者,因此,给出‘承保’的价格远低于风险成本。”
而这种“车辆统筹公司”没有长期经营打算的情况,对消费者而言,相关承诺履行和资金安全必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若“车辆统筹公司”出现资金断裂,更可能给消费者带来损失,蕴含较大风险。
综合第一财经、央广网、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