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违停提醒”
柔性执法体现执法智慧与人性化
桂林晚报
作者:
新闻 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来源:桂林晚报
■提案单位:民盟桂林市委会
■提案名称:《关于在桂林市交警部门实行“违停提醒”的建议》
■提案内容:
目前,桂林市区范围内,特别是中心地区,路面停车位是远远不能满足城区居民的机动车出行需求的,再加上很多市民并没有及时关注停车规定或指示标志,会被“吃罚单”。
为此建议,联合电信部门推出“违停提醒”系统,在城区电子警察监控范围内,司机如有违法停车,系统会立即拨通车主电话。司机如3分钟内将车开走,交警不对其进行处罚。违停司机若超过“违停提醒”规定的时间,交警依旧可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提案追踪:
记者从提案办理单位市公安局了解到,我市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范,结合公安部“放管服”“六项措施”部署要求,已于2020年初逐步推行了诸如“违停提醒”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力求在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和群众便利需求的各方利益中寻求平衡点,实现高效通行与高效便民的统一。
针对改善停车管理工作,交警部门采取了以下措施:结合我市城市物流配送需求和道路条件,在辅星路、施家园路、苗圃路等十余条设有辅道的主干道和城市支路上,增设微型新能源货车限时停车位;“宽严有度”抓管理,依法确定了市城区及县城部分道路为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同时确立“提醒先行”原则,在严管路段严执法,有效缓解违停乱象,在非严管路段,对轻微违法视情开展不处罚的柔性执法;加大现场执法力度,及时查纠和提醒违停行为。
接下来,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调研,适时调整执法管理举措,同时完善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整合科技力量资源,以“交管12123”APP、短信平台为依托,通过发送提示信息、语音提醒和电话通知等方式,及时联系违停行为人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落实“提醒在先、整改在先”的柔性执法原则,抓好城市违停管理工作。记者谭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