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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首批无主坟处置方案的公告

桂林晚报      2024年01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方案(2021—2024年)的通知》(市政办电〔2021〕11号)精神,为加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靖江王陵遗址保护,统筹推进端懿王陵考古发掘、文物修缮及环境整治项目,进一步改善靖江王陵大遗址的环境风貌,全面提升靖江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参观体验,助力桂林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经履行通告、通知和公告等程序确认,将截至2024年1月10日未认领迁出的位于端懿王陵遗址本体内民坟认定为无主坟。现将靖江端懿王陵遗址本体内无主坟处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前期通告
  (一)2018年3月9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重点保护范围内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18〕5号);
  (二)2021年7月1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21〕13号);
  (三)2022年3月30日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第二期(2022年)散葬民坟迁移的通告(市政规〔2022〕2号);
  (四)2023年10月10日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催迁端懿王陵遗址本体范围内散葬民坟的通知(《桂林日报》2023年10月17日第二版);
  (五)2023年12月11日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拟认定为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首批无主坟的公告,公告期30日(《桂林日报》2023年12月11日第三版)。
  二、处置时间
  2024年1月下旬开始(本公告期满后)。
  三、处置方式
  成立端懿王陵遗址无主坟迁移工作组,在指定时间内将无主坟统一迁至天赐园公墓靖江王陵散葬民坟安置区域内,迁坟过程中对原墓碑、遗骸(骨灰)装坛原貌编号、装卸车、下葬等步骤进行拍照存档,留存一墓一档案(包括贵重随葬品)。遗骸(骨灰)按照迁坟的先后顺序依次免费安排安置墓穴,原则上一块碑安排一个墓穴,夫妻墓安排一个合墓。
  无主坟处置无奖励金。在处置前或处置期间主动到靖江王陵散葬民坟整治迁坟办公室办理迁坟登记手续并迁出的,按照2022年有主坟相关政策执行。
  四、处置后认领方式
  前往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靖江路1号庄简王陵,联系电话:0773-8994377)查阅相关档案后,到天赐园公墓靖江王陵散葬民坟安置区域查询端懿王陵无主坟安置布局图。
  五、公告期限
  自首次刊发之日起5天。
  特此公告。
  桂林市靖江王陵遗址保护范围内散葬民坟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