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守护漓江洲滩 精准赋能山水生态
——《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解读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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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6年08月20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记者 陈娟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与精华。洲岛、滩涂作为漓江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维系水系平衡、涵养生态肌理、彰显山水意境的关键载体,更是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不可复制的生态瑰宝。为精准破解漓江洲岛滩涂保护治理难题,补齐精细化法治保护短板,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桂林市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漓江保护领域“小快灵”精准立法成果,《规定》为漓江洲岛滩涂专项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桂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广西达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真理,结合立法初衷、制度设计、实操规则与治理价值,对《规定》进行全方位解读。
立法溯源:小切口精准立法 补齐漓江生态保护短板
长期以来,桂林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桂林市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规,构建起全域漓江保护的法治框架。
但这些法规着重于全域性、基础性、普遍性保护,是同覆盖漓江全域的“大外套”,并不足以适配洲岛、滩涂特殊且脆弱的生态属性。
对此,王真理表示:“原有条例解决的是漓江整体保护的宏观问题,但洲岛、滩涂是漓江生态的‘心脏’与‘肾脏’,生态功能独特、抗干扰能力弱、修复周期长,通用条款存在保护精度不足、管控颗粒度偏粗的问题,亟需专项立法补短板、堵漏洞。”
“新规就是典型的‘小快灵’立法,精准补缺,相当于给漓江最脆弱的核心生态区域穿上一件量身定制的‘特别保护服’。”王真理认为,桂林立足山水保护实际、贴合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需求,出台专项新规,以小切口立法做细做实生态保护,实现从粗放式全域保护到精细化靶向守护的转变,让漓江生态保护的标准更精准、边界更清晰、管控更有力。
制度架构:明晰权责体系 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
科学完善的权责体系是法规落地见效的核心支撑。《规定》摒弃以往多头管理、权责模糊的治理弊端,构建起“政府统筹、主力牵头、部门协同、基层共治”的立体化管护体系,打造分工明确、闭环高效的“生态守护者联盟”。
《规定》明确,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统筹领导职责,统筹协调保护利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把控整体保护方向。王真理指出:“以往漓江部分区域管护容易出现‘大家都能管、细节没人管’的困境,本次立法最大亮点就是把责任链条彻底理顺,实现权责对应、各司其职、无缝衔接。”
在核心执法层面,划定两大主力管护主体,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洲岛滩涂水资源、河道行洪、水土保持等核心管理监督工作,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景观保护、违规搭建整治、文旅活动管控等工作。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旅游、城市管理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可通过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引导群众参与共建共治。
为方便群众监督、提升治理效能,《规定》明确分类执法主体,针对违规搭建观景平台、私设设施等破坏景观行为,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处置;针对机动车违规上岛、滩涂停放等行为,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举报。“群众监督是最有效的基层防线。”王真理介绍,通过精准划分执法边界,杜绝“多头管、无人管”的治理乱象,让群众监督有渠道、有方向、有实效。
管控创新:坚守保护底线 平衡生态守护与合理利用
《规定》秉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守正有度”的核心原则,杜绝“一刀切”禁止或无底线开发,在严守生态保护底线的基础上,最大化保障群众休闲权益,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需求的双向平衡。
《规定》清晰界定保护范围,明确漓江洲岛为漓江河道中自然形成的四面环水的土地,滩涂为洪水位与常水位之间的自然滩地,具体边界由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并公示,通过标识标牌、官方公示等方式,让群众清晰知晓保护红线,避免无意违规。“保护不是封山禁水,立法的初衷是守住生态底线、放开合法休闲,让群众明明白白游玩、安安心心亲水。”王真理说道。
在行为管控上,《规定》设立刚性禁令,明确禁止搭建影响自然景观的平台设施、禁止驾驶、停放机动车,仅对应急抢险救援、生态保护修复治理项目及洲岛原居民日常生产生活设豁免,兼顾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彰显立法温度。在景观管控方面,摒弃单一高度量化标准,创新采用“景观协调性”评估体系,所有公共设施的体量、色彩、造型、材质必须贴合自然风貌、融入山水环境,杜绝人工设施喧宾夺主。王真理解释:“漓江最美的是原生态山水,人工设施只能‘隐身融入’,不能突兀抢镜,这也是新规景观评估的核心标准。”
在利用规范上,《规定》明确区分经营与公益属性,严禁有损原真性和完整性的建设活动以及营利性经营活动,杜绝过度商业化透支生态资源。同时支持家庭休闲、公益文体、生态研学等非营利性活动,鼓励群众亲近自然、乐享山水,实现“保护不封景、利用不毁绿”的良性循环。
此外,政府可结合生态承载力,科学划定休闲区域、布设轻量化公共设施,让山水资源更好惠及民生。“简单来讲,个人休闲打卡没问题,商业收费经营不允许,这就是新规划定的清晰边界。”王真理如是说。
修复理念:尊崇自然规律 推行科学生态修复模式
生态修复是漓江洲岛滩涂永续保护的关键环节。《规定》确立“以自然修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科学修复原则,充分尊重自然生态自愈规律,规避过度人工整治带来的二次生态伤害。
“生态修复最怕过度工程化、人工化,很多时候‘少干预、不折腾’,就是最好的保护。”王真理解读表示,洲岛滩涂生态系统具有天然自愈能力,植被自然演替、水流泥沙自然调节,是最贴合生态规律、最可持续的修复方式。
《规定》明确,仅在生态破损严重、自然修复速率不足时,适度开展人工干预,且人工措施仅作为辅助手段,核心目的是为自然修复创造良好条件,严禁改变原有生态结构、破坏自然风貌。同时构建“官方监管+全民监督”的修复监督体系,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统筹实施,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水质、生态指标监测验收,普通群众可全程监督修复施工,及时举报违规施工、过度整治、工程走过场等问题。王真理强调:“漓江修复不是简单的造景工程,而是尊重自然、回归本真的生态养护工程,必须守住‘自然为主、人工为辅’的底线。”
罚则有度:刚柔并济执法 彰显法治治理温度
为筑牢法治红线、强化法规刚性,《规定》细化分层分类处罚标准,坚持“过罚相当、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实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的有机统一。
针对违规搭建影响景观设施的行为,实行“先整改恢复、后处罚惩戒”的阶梯式处置模式,由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根据破坏规模、整改态度、影响程度精准裁量。“新规的处罚设计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纠偏,优先恢复生态原貌,再视情节予以惩戒。”王真理介绍。
针对机动车违规通行停放行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分层罚则彻底摒弃一刀切处罚模式,对轻微违规、主动整改的行为从轻处置,对恶意破坏、拒不整改的行为从严惩戒,既守住生态保护底线,又充分考量群众日常行为实际,以柔性执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让法规既有“长牙带电”的刚性,又有贴合民生的温度。在王真理看来:“法治保护既要守牢生态保护红线,也要贴近民生实际,做到严而有度、罚而有据、管而有情。”
落地赋能:法治护航山水 助力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治的价值在于践行。
当前,桂林依托“制度保障+科技赋能”双轮驱动,构建卫星遥感“天上看”、无人机“空中巡”、地面人员“地上查”的立体化监测网络,实现违规行为全时段、全覆盖监管,让法治防线真正落地生根。“科技赋能让监管无死角、全覆盖,制度兜底让执法有依据、有力度,两者结合,才能真正让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王真理说。
漓江洲岛滩涂是桂林山水的核心底色,是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的生态根基。《规定》通过精准立法、精细管控、科学修复、精密共治,既守住了漓江生态原真性与完整性,又规范了山水资源合理利用路径,有效破解了生态保护与文旅发展、民生需求的平衡难题。在王真理看来:“这部新规的最大价值,是为漓江最核心、最脆弱的生态资源建立了专属法治保护体系,实现保护更精准、利用更规范、治理更高效、民生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