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版:综合新闻[大图]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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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法院牵头打“组合拳”——

公检法联手,879万元“纸上权益”变“真金白银”

桂林日报 新闻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陈竞超)近日,资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杨某春因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该案件的成功宣判,成为我市公检法联合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生动注脚。
  拿到胜诉判决书却拿不到执行款,“法律白条”曾让不少当事人犯愁。在最高法、自治区高院的统一部署下,桂林两级法院积极与检察院、公安部门协作,于今年5月制定《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公检法三家多次联席会商,围绕线索移送标准、证据认定、法律适用、协同配合等问题达成共识,于10月出台《关于联合打击拒执犯罪工作的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对接流程、责任到人,公安机关在接到法院移送材料后7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检察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材料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原则上在一个月内作出起诉决定,由此形成打击拒执的高压态势。
  自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法院共摸排并移送拒执犯罪线索38条,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5条,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案,资源法院于11月初宣判首例“拒执罪”案件。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21名被执行人在办案机关督促、敦促下主动履行义务合计879.51万元,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这些成效,让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益”转化为了“真金白银”。
  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始终保持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的高压态势,加大拒执线索移送力度,加强公检法三家的协同联动力度,集中宣判并发布一批拒执典型案例,实现“惩处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构建执行威慑长效机制,营造“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良好执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