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进乡村振兴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桂林农业农村改革成就综述
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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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来源:桂林日报
□本报记者 秦丽云
40多年前,发轫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大包干”改革,拉开了我国农村改革的序幕。40多载寒来暑往,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浪潮中,改革的春风数次激荡广袤田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时期农村改革的征程更加波澜壮阔。桂林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系列农业农村改革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始终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汇聚全市之力,众志成城战贫困,齐心协力奔小康,积极探索实践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路径”,全面绘就乡村振兴“桂林样板”锦绣图。
改革兴农 让广大农民得真实惠
夏日炎炎,兴安县溶江镇半圩村的一大片稻田里,中季稻长势正好。就在两年前,这片稻田还是撂荒地。2022年清明前后,半圩村委种植养殖合作社承包村里土地400多亩,其中包括撂荒田70多亩、退果还耕田50多亩。
“沉睡”的撂荒土地被激活,不仅使农村撂荒土地得到充分利用,让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成为可能,还可吸纳当地村民兼顾家庭就近务工。
千百年来,耕地是农业发展之基、农民安身之本,也是粮食生产的根基。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让广大农民吃了“定心丸”。2017年10月22日,《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二审。
“三权”分置入法,进一步赋予农民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成为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在桂林,众多撂荒地被一群群想干、肯干的现代农人变良田、变果园,最终实现变“废”为宝。与此同时,桂林家庭承包耕地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大幅提升,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成为推动桂林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今年2月初的一天,资源县车田苗族乡车田村委石山底屯全体村民欢聚一堂,举行分红大会。当日,300位“股民”共领取了39000元分红资金。
过去两年来,车田村充分整合资源,健全服务体系,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发展农民合作组织,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全面发展集体经济,增加社员收入。
这正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桂林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近年来多个中央一号文件都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在全国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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