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赋能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路径
桂林日报
2026年06月11日
□田爽
文化治理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支撑,是国家文化治理现代化在基层实践中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当前,随着城镇化深入推进,一些乡村不同程度存在文化阵地弱化、乡土文脉传承不足、文化认同感不强等问题,传统以政府单向供给为主的治理方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推进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核心就在于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村民为主体、以社会为补充,统筹文化保护、文化传承、文化供给和文化惠民,持续激活乡村内生动力,为乡村全面振兴筑牢精神根基、注入文化动能。
一、坚持党建引领,构建多元协同治理格局
推进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首先要解决“谁来治、怎么治”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文化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总体布局,与产业发展、基层治理、文明建设统筹谋划、一体推进。通过党支部牵头建立文化治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任务清单和推进时序,推动文化建设由分散推进向系统治理转变。
同时,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激发群众参与热情。乡村文化植根于乡土、服务于群众,只有让村民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参与”,文化治理才能真正落地见效。可依托村民议事会、文化理事会、乡贤参事会等平台,广泛吸纳群众参与文化设施管护、活动组织和制度制定,增强村民对乡村文化建设的认同感和责任感。
此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引导、村民主体、社会协同的良好局面。鼓励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通过项目合作、志愿服务、人才帮扶等方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补齐乡村文化资源不足、专业力量薄弱等短板,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
二、立足乡土文化,提升活化利用整体效能
乡土文化是乡村最深厚的底蕴,也是文化治理的核心资源。推进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必须把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乡土文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治理资源、发展资源。
一方面,要加强系统保护。围绕非遗技艺、古村落、民俗节庆、农耕文化等开展全面普查,建立数字化档案和分类保护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管护措施,防止重开发、轻保护甚至破坏性利用。对具有代表性的文化资源,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力度,守住乡村文化根脉。
另一方面,要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持以时代需求激活传统文化,将农耕文化、民俗文化嵌入现代生活场景,通过文化节庆、民俗体验、文创开发等方式,增强乡土文化的传播力和吸引力。比如,将传统刺绣、竹编、剪纸等技艺与现代设计结合,开发兼具实用性和审美性的产品,让传统文化“活起来”“火起来”。
还要推动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增强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的综合效应。依托特色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推动文化与乡村旅游、特色农业、休闲康养等深度融合,探索“以文促产、以产兴文”的发展路径,使村民在参与文化保护和文化利用中实现增收致富,进一步增强文化治理的内生动力。
三、加快数字赋能,提升文化治理精准水平
数字化是推进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面对乡村文化服务供给不均衡、治理效率不够高等现实问题,必须主动顺应数字技术发展趋势,推动治理方式由经验型向精准型转变。
一是要建设多样化数字文化平台,拓展文化服务覆盖面。结合乡村实际,因地制宜开发微信小程序、短视频账号、线上文化课堂等数字载体,把戏曲教学、非遗展示、政策宣传、文明倡导等内容送到群众身边,提升文化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二是要强化数据应用,实现文化服务精准供给。通过对平台浏览数据、群众留言、活动参与情况等信息进行分析,准确掌握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针对老年群体推送戏曲、健康类内容,针对青年群体提供创业、文创等信息,推动文化服务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三是要用好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透明度和运行效率。通过平台公开项目资金、活动安排和群众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监督;运用数字工具开展文化资源管理、活动组织和成效评估,简化报名、预约、反馈等流程,降低治理成本,不断提升乡村文化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四、健全保障机制,夯实长效治理基础
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在资金、人才、制度等方面同步发力,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保障体系。
在资金保障上,要建立政府投入、社会参与、集体补充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保障文化设施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捐赠、合作开发等方式参与乡村文化项目;引导村集体经济收益反哺文化建设,推动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
在人才保障上,要构建“乡土文化能人+专业人才+后备力量”的人才体系。既要挖掘培养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文化带头人等本土人才,也要通过政策引才、项目育才、实践用才等方式吸引专业力量下沉基层,同时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文化治理能力培训,提升基层队伍整体素质。
在制度保障上,要健全文化保护、产业发展、人才激励等制度规范,明确职责边界、工作标准和考核机制,建立文化治理效能评估体系,把群众满意度、文化参与度、项目落实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通过完善制度、强化落实、常态监督,推动乡村文化治理由阶段性推进向长效化运行转变。
总之,推进乡村文化治理现代化,既是顺应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也是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举措。只有坚持党建引领、群众主体、数字赋能、制度保障协同发力,才能不断释放乡村文化治理效能,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精神支撑和文化动力。
(作者:田爽,系桂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职工、桂林医科大学驻村工作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