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代偿补“生态欠账” 柔性司法保护绿水青山
桂林日报
2026年05月07日
本报讯(记者张苑 通讯员李礼 王雅蓓)近日,在桂林七星区穿山景区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增殖放流活动。行动者晋某专程从外地赶到桂林,将一尾尾鱼苗放入漓江中。
晋某进行的增殖放流活动,缘起2021年10月。晋某与朋友三人在大面山山顶露营时,违规燃烧“铁棉花”,飞溅的火星引燃周边山林,造成1.1255公顷重点公益林损毁。法院依法判决晋某等人共同承担植被修复费用等相关损失共计21万余元。因晋某无固定收入、长期在外居住,无力一次性足额支付赔偿款项。七星区人民法院经实地核查、公开听证后,依法裁定由晋某以劳务代偿方式,履行剩余50%的赔偿责任:自2025年1月起,6年内需参与公益植树、河道清理等各类生态环保志愿服务活动。
据了解,此次增殖放流,是晋某第二次赴桂林开展生态履约活动。当日,七星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全程现场监督、核验履职情况,详实记录并存入执行档案,确保生态修复工作落地见效、取得实效。现场,晋某表示:“我深刻反省自身过往的违法行为,主动参与各类生态环保公益活动,希望以自身实际行动,带动身边人共同重视、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记者了解到,劳务代偿是生态环境司法领域重要的替代性生态修复责任方式。针对因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破坏、被判承担生态修复赔偿责任,但存在经济困难无力缴纳赔偿金,或受损原生态无法完全修复的行为人,经本人自愿申请、司法机关审核认可,可通过参与等值生态公益劳动抵扣金钱赔偿,以此偿还“生态欠账”。
采访中,七星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劳务代偿并非免除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而是结合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依法调整责任履行方式。当事人每次履约情况均由法院现场核验、归档记录,确保“生态欠账”有序清偿。该模式有效推动生态违法行为人从生态“损害者”转变为生态“守护者”,充分彰显了环境资源司法执行的法治实效与人文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