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较上一轮平均上涨幅度达3.27%
桂林日报
2026年03月29日
广西云-广西日报讯(记者余锋 通讯员欧阳兆俊 陈富宁)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今年起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据测算,本轮综合地价较上一轮平均上涨幅度达3.27%。
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坚持“新旧标准有衔接、平稳过渡有保障”的思路,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测算和制定各地标准,力求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通知》明确,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全区范围内集体农用地的征收补偿。涉及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1倍进行补偿,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同时,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4倍进行补偿;征收集体未利用地的,一般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0.1至0.4倍进行补偿,各设区市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征收新增乡(镇)、村集体土地的,参照相邻乡(镇)、村中较高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可参照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