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全州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
桂林日报
2026年01月16日
本报讯(专刊记者黎致祥 高慧勤 曹文郁 实习生蒋敏俐)1月8日,中国共产党全州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召开。全会由县委常委会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梁德锋受县委常委会委托,向全会作工作报告,并就做好今年工作作部署安排。出席全会的有,县委委员33人,候补委员7人。其他副处级领导、县纪委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县委常委陶昆宇、陆正杰、蒋龙云、李恩琼、徐兴志、曹洋、张人春、王鹏、蒋延文、覃仁在主席台就座。县领导庄慧琼、秦太平等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县四家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全会充分肯定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以来常委会的工作。一致认为,县委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及全州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团结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突出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全力配合开展自治区党委巡视,统筹建好政治生态、自然生态“两个生态”,县内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经济社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全会高度评价“十四五”时期我县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十四五”时期,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县委牢记领袖嘱托,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部署要求,团结带领全县各族人民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有效应对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成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综合实力迈入全市第一方阵。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县上下团结拼搏、共同奋斗的结果,也是各位县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各乡镇各部门的同志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结果。
全会指出,“十五五”时期是我县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五年,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地位,也是我县加快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全面发力,跃升发展、突围突破的重要时期。我县产业基础稳、潜力足,独特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力优势更加凸显。全县上下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巩固拓展优势、补强短板弱项,在建设美丽全州上取得新突破。
全会强调,“十五五”时期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和对桂林及全州的重要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创新求变,向海图强、开放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围绕自治区、桂林市重大战略任务,立足湘桂向海经济走廊支点的战略区位,注重人工智能赋能引领,加快建设农业大县、工业强县、旅游名县,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全州篇章,确保与全国全区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决定性进展。
全会强调,必须遵循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六个坚持”重要原则、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提出的“六个更加注重”和市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的“四个坚持”基本要求,做到“四个着力”:着力服务和融入全区、全市发展大局,着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县域经济发展,着力把改革创新贯穿高质量发展各领域,着力在发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谋发展。
全会强调,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推进工业振兴,深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促进服务业提质增效,推进一二三产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体现全州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集群。
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建设旅游名县。要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增强高质量发展活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要加快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要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建设美丽全州。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要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全州。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批准邹祎芹同志辞去中国共产党全州县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关于递补县委候补委员为县委委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全州县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中国共产党全州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全会还传达学习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
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协秘书长,县纪委委员,县监委委员,县委巡察办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不是县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各乡镇及县直单位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